情人节那天,洛孟璋去花店买了一大把白色玫瑰。店里有大学生兼职,外卖生意火爆,光是碎冰蓝就有五六捧,店员手忙脚乱包装花束,来消费的人把店铺围得水泄不通。
白玫瑰的品种是“骄傲”。
不同于红玫瑰的热烈,奶油白色看着心静,就是不知道姜似晨喜不喜欢。
买了,店员利落剪枝,牛皮纸包装好,洛孟璋抱在怀里,还要了一个黑色大塑料袋罩上。她小心翼翼挤地铁,要出地铁口了,万年开着静音的手机破天荒今天开了振动,腾出一只手接电话,原来是家里那位已经到了餐厅。
下午计划着晚上的活动,洛孟璋说自己出去逛逛,到时候碰头,不用接她。
社团里的哥特少女约了乙游委托,在群里发图片表示自己喜悦的心情,洛孟璋一看背景的地铁标识比较眼熟,再一抬头就和哥特少女对上了眼。
她刚出国贸站,晕头转向正在找姜似晨给的定位,然而面对哥特少女的热情问好,在脑海中急速搜寻对方的姓名。
隔壁学院的……隔壁哪个学院的……这不重要……真是日了!她叫什么来着?公共课上能美滋滋吃瓜全靠人家,平时不怎么见面接触现在尴了尬了。
——唐靡老师。
是对方在群里的昵称。
祝福她与所爱之人天长地久,从黑色塑料袋下几十支白玫瑰中随便取了两支送给了唐靡老师与她的委托,短暂的感激,唐靡老师回赠无料,依依惜别后分道扬镳。
那时夜空零星几片云,她们的澄澈眼底荡漾着不夜古都的璀璨光影。
西山雾霭影重重,黑白金银相交错。
一切都汇入陆上灯海。
天冷,洛孟璋讨厌冬天,尤其讨厌在冬天出门,也讨厌下雪。
满地白茫茫,她的眼中只有血色。
于她来讲,冬天是一个悲伤的季节,只有望不到头的颓废,以及永恒的离别,一切都埋在雪下,一切都逝去了。
姜似晨约的餐厅挺好找,洛孟璋抱着花上了七楼,靠窗的位置,男主角正襟危坐,苦等女主之时略微局促紧张。
桌位上布置了红玫瑰的装饰,他穿的很正式,少见的白色西装,从头到脚的搭配她几乎都没见过,系扣领结口袋巾,看得出来是精心打扮过的。
反观自己,虽是暗红色的c系洛丽塔冬装,头发用蕾丝丝带简单盘起,唯一的配饰还是右手上那枚钻戒。和姜似晨坐在一起总感觉格格不入。
跟红白双煞似的。
吗的。自卑了。下次穿s服过来。全副武装看看自卑的是谁。
他也买了花。
通体是粉白色调,以玫瑰为主,夹杂着重瓣百合和芍药,边缘垂下几朵白色蝴蝶兰,国色天香的雍容牡丹在其中也算显眼……有些花材她说不上来,但初见的震撼心情却无与伦比。
又自卑了。
掀开黑色塑料袋,餐厅柔和灯光下的白玫瑰逊色不是一点半点儿,那大簇的暖白黯然失色,一对比只留下瘆人的苍白感。
姜似晨一听才知道是送给自己的,喜出望外接过来抱在怀里爱不释手,不够高兴,拿出手机咔咔一顿拍照。
从入座到饭后,再到徒步逛街,那一大捧白玫瑰他抱着死活不撒手,姜似晨连发三条朋友圈嘚瑟。
那天宵夜后,奢饰品店关门下班,在无人的街头上,在霓虹灯下,两人甜甜蜜蜜,走向一家livehoe小酌。
姜似晨第一次来,情到深处,他喝的烂醉如泥,离开时洛孟璋架着他出去。
他突发恶疾,开始跳舞,假想出一位圆舞曲的舞伴,抬高手臂,围着洛孟璋转圈,就像在海上那次一样,步伐轻快,因为酒精的原因却又凌乱。
丢死人了,得亏没有路人。
直到找到车后,把人和花都塞进副驾驶,赶紧开车往家走。
鲜花的气味,他身上的香水味。
她刚刚发动汽车,对于这辆超跑的车型并不熟悉,见姜似晨开过,启动键在方向盘上。心里祈祷不要遇上查酒驾,一看时间,到这个点了也很难遇到人。
车里就跟热带雨林一样,植物园平替,完全可以挂个沉浸式体验的牌子出售门票。
她看着他,一眼望去,夺人眼球的是他纤长浓密的睫毛。
明明是阿姨和叔叔生的,怎么有人生来能这么好看。
轻薄的粉底盖不住他脸上的潮红,洛孟璋吐槽这垃圾的遮瑕力,酩酊大醉之人半梦半醒之间开始唱歌,无意中触碰某一按钮,硬顶蓬由前向后开始缩进。
他们再次暴露在几摄氏度的夜晚。
夜风微寒,他短暂清醒,安静了许多。眼中迷离,如破碎的蝉翼。只是摸了摸花束,又再次阖目。
她看着他,望着他的方向,目光停留在路口转角处的路牌标识。
她不知道,在未来的某一天,会遇到比现在还要狼狈的事——没有什么是比照顾一个醉鬼还要困难的事了,如果有,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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