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非但没生气,反而走近,捏起我的下巴,细细打量了半晌,才感慨似的叹了一句:“矜矜,可惜你是女儿身。”
“你要是萧存的儿子,萧逸他但凡聪明点儿,就该收敛锋芒一辈子做个清贵少爷,他要是蠢钝点儿,异想天开和你争萧家继承人的位子,怕是早就死无葬身之地。至于我嘛,也不会有胆子去动萧存,更不会妄想吞灭你萧家的百年基业。”
“可惜啊,天意弄人,你偏偏是个小姑娘,出落得这么漂亮,这么娇弱,活脱脱养在温室里的花骨朵儿。世家的确有嫡女掌权的先例,偏偏萧存疼你,舍不得你吃黑道的苦,只把你当娇滴滴的大小姐,捧在手里含在嘴里,心肝儿似的宠着护着。”
他话里话外,颇有些遗憾的意味,我轻轻撇过头去:“不要叫我矜矜。”
廖明宪笑起来:“这样吧,我投降,你想找萧逸,我让你找。一星期,一个月,一年,两年,我不介意搜救队浪费多少人力财力,只要你开心。”
他这话说得真诚,态度与先前判若两人,惹得我困惑:“为什么?”
“因为我需要你,我一见你心情便美妙无比,我不希望你为这种事同我闹别扭。你是我的战利品,甜美的果实,你存在的意义就是标榜着萧存的失败与我的胜利。”
“我想要你知道,我对你的疼爱不比萧存的少一分。不管萧家还是廖家,你永远都是大小姐,我没办法拒绝你的,也不敢惹你不高兴。”
“不过小东西,”廖明宪话锋一转,果然没有再喊矜矜,“你要想好,耗费这么多精力在一件明知结果的事情上,究竟值不值得。你那么聪明,一时接受不了萧逸的死我能理解,毕竟他是你唯一的同辈血亲。”
“是我没有体谅你,刚刚不该凶你的,原谅我,好不好?”
廖明宪放下身段,轻声哄我,语气像极了求饶。我们之间每次争辩,都是以他让步作为收尾。我沉默着看了他一会儿,最终眨眨眼睛,嘴角攒起一个笑。
“萧逸天生反骨,你压不住他的。”
“嗯?”
“我的意思是,你要他死是明智之举,但你千不该万不该,从我手里抢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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