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它香气元素的数值,已经达到了顶峰。
芝麻体积比较小,如果是单独一颗一颗地吃的话是很难咬到它的,所以它的香味很难被激发出来。
但是马福的“元宝”上面飘着很多的芝麻,这些芝麻随着肉馅和面皮的咬合之下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最终马福那绅士般优雅地轻轻咬下,一颗又一颗芝麻成功地被咬破。
在咬破的瞬间,再次增加了一股前所未有的香气。
:绅士品味
芝麻所带来的独特香味,就像是画龙点睛一般,不仅没有干扰其他香味的特性,而且还保留着自己独树一帜的风格。
这种香气有着海纳百川的胸襟,将所有的香味提升一个档次的同时,也将自己的香味巧妙地融入其中。
抄手本身的味道已经是达到了一个极致。
但是在芝麻的提升之下,高汤、面皮、肉馅的味道再次被提升到了一个无与伦比的地步,几乎可以让人沉沦其中而无法自拔。
马福此时的状态足以说明一切。
仅仅是吃了一个抄手,那脸上洋溢出满足地的笑容,就像是一个毫无心机的孩子,有着童年般的微笑。
“good、delicio、excellent、perfect……”
马福心中想着一个又一个的单词,但是每个单词好像都有着自己的缺陷,无法完美地形容出自己所获得的完美体验。
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神仙味道啊,哦,不对,应该是上帝味道。
想着自己吃遍“东西”,什么样的顶级美食没有吃过,但是发现无论是哪种美食都无法媲美眼前的这道简单的小吃。
这仅仅是一道街边小吃而已,大街上随时随地都能吃到。
但是为什么它能够有如此之大的味觉体验呢?是食材?还是厨师的技艺?
马福发现自己心里有些乱了,感觉有了很多的未解之谜等待自己去发现。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神奇东方的魔力所在吗?马福心中开始更加敬畏起来了。
慢慢地睁开了眼睛,马福看着碗中剩下的五个抄手开始发愁了。
如此好吃的东西为什么只有仅仅六个?在自己的记忆中,仿佛一碗里面最少应该有10个吧?
为什么会这么少,这是故意的吗?
自己已经吃掉了一个,碗里只剩下了五个,马福感觉自己快要抓狂了。
好吧,先不管它了,等吃完了再说,自己已经开始忍不住了。
现在、立刻、马上就要吃下一个,谁都不要来打扰我,谁来打扰我就跟他决斗,我绝对是认真地……
虽然想立刻再吃一个,但是马福却放下了筷子。
因为他发现用筷子还是不太习惯,自己来得匆忙,没有带上餐巾,再这样吃下去一定会弄脏衣服的。
所以马福从皮箱里拿出了一个长条形的皮包,把它放在桌上摊开,里面露出了精美的餐具。
光是刀具就有好几把,很难想象马福会带着这么多的餐具,而且是随身携带。
这说明了什么?
汤匙、甜食匙、茶匙、食用叉、鱼叉、肉叉、虾叉、食用刀、鱼刀、肉刀……
楚云风一直在厨房里盯着马福的一举一动,想从第一位客人的身上了解到客人的感受。
所以当马福从皮箱里拿出皮袋的时候,楚云风便更加关注起来。
当看到一字排开的精美餐具的时候,餐具上反射着头顶上射下来的光线,整个店内好像都明亮了一些。
好东西啊!楚云风虽然站得很远,但是不妨碍他判断东西的好坏。
光是从餐具反光的效果就可以知道这套东西不简单,绝对是顶级的餐具。
很有可能它的材质非常的特殊,不然不会有着这样的光芒。
马福遗憾地叹了一口气,取下了汤匙。
西餐中的汤匙跟中式的勺子有很大的不同,中式的勺子前端是尖的,而西式的汤匙则是比较圆润。
而且西式的汤匙比中式的勺子还要稍微大一点,这一点在吃抄手的时候优势便表露出来。
中式的勺子舀起抄手的时候,抄手外层的面皮会掉在勺子的外面,面皮上还是不停地往下滴汤汁。
但是西式的汤匙则可以将整个抄手放在上面,而不会露出多余的面皮在外面,收拢了汤汁不让它外流。
所以马福很轻松地舀起了一个抄手。
楚云风注意到了一个细节,让他不得不感慨自己之前似乎是有些误会了。
原来这个绅士还真的不是“土老帽”。
换做是郭逵,用勺子吃抄手的时候肯定会直接伸下去,抄起来就行,想怎么抄就怎么抄,只要是能弄起来就行。
反观马福的动作则是要多讲究有多讲究,要多优雅有多优雅。
马福先将汤匙从远处舀起,没有再舀靠自己比较近的抄手。
在舀上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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