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夏绿在一间报社当记者。新闻系毕业的她,一直以为自己能当上大记者,捞个普立兹奖什么的。但她既没有遇上战争,也不认识吸毒少年,所以总跟重大事故沾上边的“普立兹”奖大概这辈子都跟她无缘了,于是她当了跟探头探脑的私家侦探差不多的娱乐记者。没办法,社会版、经济版的名记者一大堆,职位已满,一个大学毕业生想在新闻界混口饭吃,除了当可怜的“狗仔”之外,还能干什么呢?
那个夏天,天气特别热,她把一头长发剪成草坪那样短,穿着牛仔短裤,露出修长而洁白的大腿,走在街上,人人以为她是模特儿。
那天中午,她在打一篇歌颂某个男明星和某个文明星相恋的短讯,而隔着几张桌子,几个无聊的同事,正在讨论一种叫“泄停封”冶拉肚子的药和一种叫“流得滑”的修正液。
“绿儿,有大case要交给你!大大的case喔!忽然,他们这个版面的主任——姗姐,中了奖般狂喜地跑进来。
夏绿无动于衷,指节仍然敲打着键盘头也不回,她知道姗姐口气一向夸张,不熟悉她的人常常把她误认为是广告部的,所以,她所指的“大大的case,如果是一条能刊登在角落里的花边新闻,就已经算她形容得很贴叨了。
“什么大case?”偏偏同事们太无聊了,一听到动静,马上忘记了“泄停封”和“流得滑”围了过来。
“知道秦风吗?”姗姐环顾四周,不疾不徐地说,眼神洋洋自得,侦探里的大侦探们在揭露凶手前,常有这样故弄玄虚的表情。
“哪个秦风?自编自导香港森林的那个?”一位同事不敢确定地问。
“不然还有谁!”姗姐笑了。
“啊!”众人同时惊呼,仿佛一架外星飞碟落在他们中间“难道这case跟秦风有关?”
“刚刚跟他的经纪人通了电话,终于同意让我们报社给秦风做专访了!”
四周又是一片尖叫声。几个小妹妹乐得东倒西歪,纷纷举起手,疾呼:“我去!我去!好姗姐,派我去吧!”
姗姐拿起卷成圆筒状的报纸,一人脑袋上敲了一记。“没你们的份!社里早决定了,让绿儿去。”
众人齐望向夏绿,忿恨的目光交织成一片闪亮的湖水。
敲打键盘的声音终于停了,松了松关节,语气仍是无动于衷“干么非要派我去?”夏绿冷冷地别一下姗姐。
她不喜欢秦风,非常不喜欢。
原因之一,那家伙狂妄自大。不久之前,一次极不愉快的采访经历使她对那人厌恶至极。
听说,那家伙来自某个闻所未闻的小渔村,本名并不叫秦风。在他二十岁的某一天,忽然心血来潮,洗掉身上的咸腥味,来到大都市,先是混进一个剧组扮演跑龙套的角色,然后,凭着自己的几分姿色,成了偶像明星。在他三十岁的某一天,他当偶像明星又当价了,于是,自编自导,拍了部莫名其妙的电影叫香港森林。
天知道,香港有没有森林!那家伙肯定从没目睹过“东方之珠”的风采,却敢自说自话拍出这样一部片子。而奇怪的是,这部既有点土、又有点后现代的电影,却好评如潮,尤其是欧洲人,把一堆没人知道的奖项堆在那家伙面前,使他更加狂妄自大。
而观众,总是对古怪的东西满怀兴趣,忽然之间,发现从前那个看似花瓶的长发帅哥竟然会写剧本,会当导演,还在外国得了奖!这还得了!于是仅仅一夜秦风成了头版人物,人人都在议论他,就像举行世界杯时人人都在议论足球一样。
可是,这家伙却对人们的景仰显示出不屑-顾的架式,继续扮酷。只有他,敢在颁奖典礼上穿着日常休闲服,把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只有他,敢在新闻发表会上迟到半个小时,鼻梁上架-副墨镜,听到不顺耳的问题,管你是哪家大报社的当红记者,一律眉毛一扬,冷冷回答:“关你什么事?”
而夏绿见,一边听着专柜小姐的介绍,缤纷如花的伞,在她面前开了一朵又一朵。
夏绿随意拣过一把撑开观赏,而女子清甜的声音不经意传入她的耳膜——
“我觉得还是粉色的比较好。较配女主角可爱的性格,阿康哥哥你说是不是!”声音里有一丝撒娇的意味,男人们听了会很受用的那种,清纯中带着性感。
伞花转个圈,夏绿可以看到那女子的脸,嗯,跟她的声音很相配,天使似的甜美,只见她仰头带笑,讨好地看着男友,眼波流动,溢出明显的爱意。
“不过粉色会不会太俗气?”声音继续“好怕观众会不接受喔,浅紫会不会比较受欢迎?如果考虑到拍摄效果的话,淡黄应该较为抢眼吧?”
只听男子轻笑“你做主,我没意见。”
转着的伞花骤然停了,夏绿怔愣地僵立着,过了好久,她才鼓起勇气,把伞移开一寸,再移开一寸终于,那个轻笑的男人完全映入她的眼帘。
她猜得没错,那撩人的笑声,这世间恐怕只为一人独有——秦风,她的秦风,对她说要在片场忙得很晚的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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