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鼓足勇气,将门缝无声地推开、再推开,只见那个如天使般甜美的女孩正勾着秦风的脖子,满脸挑逗意味,撒娇不断。而秦风没有拒绝她,左手握着一杯酒,右手轻轻环着她的腰,嘴角带着一抹迷死人的微笑。
他就这样,在午夜时分,在本属于他俩的卧室里,勾搭着另一个女人。
模糊的眼泪顿时蓄满夏绿的眼,她狠狠的踢开房门,让这对柔情蜜意的男女完全现形,也让他们愕然地回头。
“绿”
她听到身后的秦风飞奔过来追逐着她,步子急而沉,但她比他奔得更快,直到庭院里,才被他强而有力的胳膊死命拖住。
“你答应过要信我的!你答应过的!”他声嘶力竭。
“我答应相信你,不代表我可以容忍你搂着别的女人!”夏绿探吸一口气,转身逼视他,目光闪亮如暗夜里的猫。
“明妍她我们真的没什么,这个圈子就是这样,她为了生存?有时会使一些小手段小花招,但我看得很明白,不会真的跟她怎样的,这其实是很普通的一件事”
普通?三更半夜,孤男寡女,搂搂抱抱,还说是为了生存,还说是很普通的事?呵,她真是落伍了,跟不上这种新潮的想法,也适应不了这复杂的圈子,也许于小姐说得对,他们演戏的真真假假,又有谁分得清?不如趁这次的争吵,两人顺便分手吧,免得将来再跑出什么张小姐、王小姐、李小姐,她更加吃不消。
“绿,绿绿,”秦风见她沉默,借机发出诱惑的微笑,展开巨大的怀抱“来,听话,我们回家,我马上把她打发走,马上,好不好?这里好冷喔,当心你漂亮的小脚被冻僵喔!”
不,她不能过去,好不容易下了决心,如果受了这魔鬼般笑脸的引诱,她会万劫不复,永不翻身!她,不能过去。
“你走开——”顺手拾起地上一块石头,朝他逼近的脑袋砸去,同时,快步跑开。
要做就做得绝一点,狠一点,即使让他憎恨自己也是好的,否则,她不知怎样才能摆脱这个既无耻又让她爱入骨髓的男人。
跑过街角的时候,她回眸看到秦风蹲在地上,捂着前额,像是受了很重的伤。好想奔回去拥住他,查看他的伤势,但她不能再回头,只、能、往、前、跑!
那晚,身无分文且没穿鞋的她,哪里也去不了。在社区的小鲍园游游荡荡了一夜。赤o的脚被沙石划开斑斑的血口,秋夜的寒凉果然如秦风所说,要把她受伤的足冻断了。但她并不感到痛,就当是赎罪吧!赎她伤了他的罪。
水凉的夜色侵袭而下,星空却是那样寂静而高远,她仰望点点的星光,不知自己该去哪儿,今后,该怎么办?远在澳洲的家人是指望不了的;电台的工作,她也无心再继续;至于他——她的恋人,她这段时间所有精神的寄托又被打跑了,断了,永别了。
夏绿第一次感到世界是如此的绝望。
好不容易待到天明,她绕回宅子,躲在一旁等了好久,才看到秦风由邱明妍扶着,从门里走出来。他的头上缠着纱布,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两人上了汽车扬尘而去。夏绿从花盆底寻出备用钥匙,简简单单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了这个本就不该属于她的家。
后来,她在一位同学的帮助下,申请到美国一所大学传媒硕士的奖学金,便飞往海洋彼岸。
后来,某个夏天,她前往加拿大度假,在报纸上看到秦风的照片,人们说他现在是国际级大导演,如日中天。人们还说,他的女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但始终没有结婚的打算。
再后来,她的头发留得很长了,直到腰间,只是掉了不少,显得有些稀稀落落,但她仍是执意地留着,像是在信守往日的一个承诺。
“把头发留长吧,为我。”秦风曾说。
“绿儿,听说你回来了?有空回个电,一起喝茶。”
“夏小姐,这次的广告主角选定了没有?总公司又在催了,赶快喔!”
“绿,我今天下午的班机,你不用来机场,我直接过去你那边,明天一起吃晚饭,记得穿上次在纽约买的那款藕色小礼服给我欣赏喔”
答录机的留言一通又一通,有昔日报社、电台的故友,有她现在广告公司的同事,还有那个人。夏绿叹一口气——才回来没多长时间,她任“美杜莎”广告总监、荣归故里的事就传遍了,这些人,也不知从哪里挖出了她寓所的电话号码,有时半夜还打来,害她不得好眠——怎么能叫人不叹气?
这座城市没有变,但镜子里的人却老了许多,染了霜似的,虽然,没隔多少年。
她瞪了瞪呆立在门口长手长脚的傻瓜,不耐烦地喝道:“进来呀慢着,先换上那双拖鞋!”
“哦。”秦风乖乖穿上圆头拖鞋,坐到墙角的沙发上,眼睛却充满好奇,对着这寓所上下打量。
这真是秦风吗?真是昔日那个把她迷得神魂颠倒、风流潇洒的秦风吗?如果是真的,那么当年她一定是脑子烧坏、眼睛失明、耳朵失聪误把垃圾当宝贝!再或者,眼前的此人是个长相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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