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奶奶!”周昀轩仿佛见到救星一般激动。
李奶奶在人群中奋力前进,从周昀轩开辟的空隙中挤进去,“对不住了小周,战场上不讲情分,我小孙子还等着我做小蛋糕呐。”
“呜呜呜可是我也想做小蛋糕……”
“轩子!”
周昀轩朝声音源头望去,只见谭潇在拥挤的人群中托举着三托鸡蛋,那一刻,谭潇的身形是如此伟岸!周昀轩艰难地抽出两只手,高高举起,竖起两个大拇指:鸡蛋王,诞生了!
谭潇杀进杀出,出来时被旁边大爷从蛋托里顺走了一个鸡蛋,“大爷,怎么还从别人手里抢鸡蛋呢……”
天哥也抢了两小袋鸡蛋出来,“我的天,我该锻炼身体了,不能成天坐办公室,我连老头老太太都抢不过。”
周昀轩两手空空,尴尬一笑,“嘿嘿,下次再来。”
三人一顿扫荡,拎着大兜小兜的东西出了超市,快到约定的时间,谭潇打算前往目的地,距离不远,步行十分钟就到,另外两人不嫌累非要一起跟着,势必要把今天的战友情贯彻到底。
到了商场门前,三人找了个阴凉地站着,没过一会儿,谭潇的手机响了,他四处张望,终于和一个骑共享单车的男生对上了信号。
“你…有点眼熟…”男生说。
谭潇看着他,“你也有点眼熟。”
男生拍拍胸口,“我,刘风,摄影部的,你不是池总身边那助理嘛,啧,熟人呐,早知道是你,我就在公司把相机给你了,省得跑这一趟。”
刘风看了看三人手里提着的东西,“你们刚逛完超市出来啊?”
三个人还没回话,刘风又说道:“拎着不嫌重啊,来来来,放车筐里。”他把相机给谭潇,“这相机归你了,你拿着,手里东西放筐里。你们住哪啊?我给你们送过去。”
谭潇:“不不,谢谢你的好意,我们自己拎着回去就可以。”
“谢什么,不还没送呢嘛。”他接过周昀轩手里的东西,“你看你手指头都勒红了,不就帮个小忙嘛,有啥大不了的。”说罢就骑车朝前走。
周昀轩拉住谭潇,悄声说:“这人你新交的朋友啊?”
“公司里说过话。”
“这人比我还自来熟。你最近喜欢上摄影了?”
“嗯。”
“太好了,到时候帮我拍几张帅照!”
“只拍景不拍人。”
“你别把我当人就行。”
……
二十分钟后,四个人回到出租屋,这一路上,刘风的嘴就没停过。
“喝瓶饮料吧。”谭潇从冰箱里拿出一瓶饮料递给刘风。
“谢谢谢谢。”
另一边,周昀轩放下东西已经着手准备午饭了,“饿疯了饿疯了,今天中午做咖喱蛋包饭,辣味的咖喱!”
“我也喜欢吃蛋包饭。”刘风“蹭”地起身,“我来帮你削土豆和胡萝卜吧!我削皮可好了。”
刘风凭借自己的实力蹭到了一顿不错的午餐,期间还了解到谭潇想买一套西服,平时见客户的时候穿。于是热情安利三人去他买过西服的一家店,口头说说还不算,硬是拉着他们下午就出门,天哥因体乏歇息了,歇息前发出感叹:“还是年轻好啊。”其实他只比其他三人大四岁而已。
刘风推荐的这家店,店铺里的衣服价格在谭潇的可承受范围内,衣服的质量和设计在平时的宴会、商务等活动中穿着是完全够格的。
谭潇试了几套,最终选定了一套深色系戗驳领西装三件套,以及一条领带,而在刘风的三寸不烂之舌下,谭潇还从店铺老板那里免费获得了一副无框眼镜。
再然后,谭潇和周昀轩就多了一个共同的朋友,刘风。互换了联系方式后,三人一起吃过晚饭便各回各家了。
购买的西服很及时,三天后,谭潇的西服就从衣柜里重见天日了。池欲受邀去参加一个交流会,他陪同他一起去。
交流会地点在财富大厦26楼,是由一个企业老板组织的,听旁人说,25层26层都是那位老板的地盘。
“真是好久不见啊,池总。”
一些成功人士同池欲打招呼,来往的人很快把谭潇和池欲分隔开。受邀参加的,年长者居多,其中也不乏年轻有为的青年,看起来与谭潇的年纪相差不大。
老实说,这是谭潇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正式工作,不是没见过到处是西装革履的人,只是当他深入其中才发觉,他与他们的相同之处,就只是穿了一套正装而已,中间隔着的那些看不到摸不着的东西,他不知要花费多少的时间和努力才能做到。
这触动了谭潇心中不散的迷茫,并非说穿上正装就代表着成熟,只是作为成长的象征之一,接下来的日子,他要习惯穿他不习惯的衣服,去适应他不适应的场所。
那池欲呢?
隔着三三两两的人,谭潇看着与他人交谈的池欲,他与池欲隔着的,不只是他走到他心里的距离,还有无数现实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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