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望江低头看去,只觉得煞是可爱。
他又要捣乱了。
他的手指不再安分地等着云郊,而是在云郊的嘴里搅来搅去。一会儿使劲捏着云郊软滑的舌头不让它动,一会儿又轻柔地抚摸湿热的内壁;再不然,就是指甲刮擦上颚,一路探到这小小的洞口里最深的地方,发狠地往脆弱的黏膜上压。
云郊被程望江弄得直想呕吐,但他不想让程望江失望。忍得眼角都泪光闪闪了,也不过是挤出几声痛苦的轻哼,仍旧乖乖地被程望江玩弄。
程望江的手不安分,嘴巴也一样的要使坏,他问云郊:“郊郊,你自己身体里流出来的水,是什么味道?”
云郊无法张口回答这个问题,便伸着手,胡乱地在程望江的胸口写字——先是一横,再是一竖,紧接着一撇一点,组成一个“不”字,然后他便不再写下去了,手指戳着程望江的胸口,似乎在思考。
程望江笑吟吟的,打断了云郊:
“郊郊,我先前说过,不的笔顺不是这样的,又忘了呀?你这小笨蛋,得学多少次才记能住?嗯……郊郊在不什么呢?不知道,不好吃,还是不好意思说?我么,我是觉得郊郊的水像花蜜一样呢,又稠又黏不说,还甜津津的。我哥应该也会喜——”
话音未落,云郊便咬了下程望江的手指,那微微向下压着的细眉,分明在无声地骂“坏家伙”。可到底不痛不痒的,仿佛是才长出几粒乳牙的小狗在气势汹汹地咬人。
程望江抽出手指在风衣上擦了擦,随后揪起云郊的脸颊,说:“好了,我不闹了。郊郊做得真好,不是小笨蛋,是全天底下最聪明的小狗。”
“我不是为了这个,才咬你的。”云郊含糊着声音说。他早早就习惯程望江说他笨了,连他自己有时都这么觉得。可他尽管笨,却也听出程望江在说荤话哂笑自己了,羞恼之下,才咬了人。
“好,是郊郊变成小狗了才咬人的。你坐到我的腿上来,把脸对着我,这样我才好给你扎头发,听话。”
程望江说着,从口袋里取出一条真丝领带咬在嘴里,这是前几日他去跳交际舞、一位年青面赤的小姐给他的。虽然她不发一语,但意思很清楚,想让他做她的情人。可她选错了人,程望江一转身,揽过另一位女伴,就把这事忘记了。
今夜他取出来,上面那股谢馥春牌的香粉味仍蓬勃着,一粒香粉飘出去,就在程望江与云郊之间开出千百朵栀子花。
云郊轻轻皱了皱眉,花香太浓太甜,和程望江身上惯常的、森林一般的气味相去甚远。他以为自己是为这腻得呛鼻的香气皱眉,却不曾想过,他是在吃醋。
他分到的只是程望江的几十个夜晚,仿佛这段关系是见不得光的地下恋情。白天时候的程望江,向来只存在于云郊的想象中——
那些见不到程望江的白天,云郊的思念成了他的影子。影子太沉重,无法变作能围着程望江飞的自由小鸟,只能窝在云郊脚边同他作伴。云郊闻着被褥上残存的一丝程望江的味道,望向窗外明明暗暗的一方世界,翻来覆去、全心全意地想象,想象程望江是怎样的起床、怎样的出门,想象他今天吃了什么、过得开不开心、有没有遇到放鞭炮的人,想象他今夜是不是要过来见自己。
要论起来,云郊对程望江的情感若是也能作成香水,那只能摆在货架上落灰,最后因为无人购买的命运而被丢进专存垃圾的箱中。就是再怎样的稀释,雨一样的往香水瓶里灌水,别人闻到了,也仍要为那桃子腐烂的臭味避着走。
云郊活得粗糙单纯惯了,不愿让自己的心思细腻到这种地步。皱眉之后,他便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在了面前这个想象之外、现实之中的程望江身上:
程望江呼吸间吹在他脸上的气,带着一股草木萌芽的清新,栀子花掉在腿间,成了养料;穿行在他发间的手指,时而轻轻按摩头皮,时而微微扯着发丝,明明自己做时毫无感觉,程望江一来,就舒服得叫他骨子都要酥掉,全身都落入一阵昏昏欲睡的痒中。
云郊纤弱的胳膊就快要落下,眼睛也困倦得眨个不停时,程望江刮了刮他的鼻子让他回神,道:“我扎好了,郊郊。你学会了么?”
云郊没用心去学,只顾着享受,被这么一问,也就清醒过来,感到丢脸。他想诚实地回答还不会,又想今夜自己被程望江嘲笑太多回了,程望江不依不饶,简直要把此后的嘲弄一口气全在今晚刺进云郊的心上。
可谁叫他们只有今晚了呢!
既然如此,云郊更希望程望江能多夸夸他,所以他还是撒了谎:“我会了。”
云郊撒谎时,眼睛是要躲闪地看向别处的,手是要填补心虚握成拳的,这事谁都知道,除了他自己。他像是怕程望江不信一样,更大声地说了句:“我会了!”
“郊郊,别吵到其他人,你会了,真聪明。但会了也只是第一步,想做好还有很多步。日后你要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好,那就在我哥醒来前,来我的卧房求我帮你绑头发,如何?”
程望江仍调侃着云郊,又将他才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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