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光正好。
金色日光生暖,温意融融地洒在亭子勾翘的檐角,与扫在牌匾前的竹叶萧萧声交相辉映。
闻瀛放下手中的话本,低头啜了一口瓷杯里的甜茶。
他能够叫回这个名字也是意外,管家正好姓闻,因为闻瀛是老爷带回来的,还救了自家小少爷,管家便很礼貌地问这孩子喜欢什么字。
闻瀛当时灵机一动,说自己之前在东街那个最大的楼前乞讨时,听到很多人走出来都念着一个“赢”字,他觉得这个字很好,就想叫这个字。
东街里有东陵城最大的赌坊,管家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添了个水,取名为瀛,正好应上闻瀛从水中救出小少爷的事。
本来能得到新户籍,还叫回了原名已经算是意外的顺利,闻瀛自己也没想到,那位爱子心切的贺姓富商居然会让他来陪着那个因落水而失明的小公子。
雕花的木门被侍女推开,闻瀛放轻脚步,慢慢走了进去。
大概是由于小公子喜欢读书,这座房间布置的十分风雅,墙上的挂着一幅开的正好的君子兰,笔锋潇洒,色彩灼灼。
檀木桌上一个样式精巧的笔架,各式各样的毛笔挂的井井有条,即使落魄的那么久,闻瀛的眼力也在那里,只轻轻掠了一眼那些毛笔的木柄与笔锋,他就意识到贺生对他的独子果然是宠到了骨子里。
外行人看不出门道,但稍微在书法一道浸淫过的人一眼望去,都能从笔杆上涂腊的色泽看出这些供幼童练手的毛笔都属上等,每根的价格都不下百两白银。
天青色的帘帐微微拉开,闻瀛收回目光,低眉垂眼的跟着侍女走进去,视线收回前,窗旁的软榻上抱着一只白色狸奴,静静坐着的小小身影意外入眸。
身材瘦弱的少年恭敬垂首,脑海里却浮现起当初滔滔河水中,被他一把捞起时,青丝散乱,秀眸紧闭,被他捏住白净下颚,一口气渡过去的漂亮小童。
算起来,这是他,近乎癫狂。
……
…………
不知过了多久,入目的终于不再是歇斯底里的留言。
【如果有人能看到这本日记,希望您能救救我——】
笔记的最后,是一道被水染花了墨色印迹,这本笔记的主人在这一句话之后,再也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
从时间上来看,应该与那位负责人口中房主出国的时间对上。
合上那本有些触目惊心的笔记,莫里斯沉默着关了灯,躺上床,却怎么也无法合上眼,即使精神上已经感到疲惫,但他依旧困意全无。
直到第二天,睁开那双带有黑眼圈的,血丝浓重的眼睛,莫里斯对警局请了假,却又走访了一遍街道办事处,直到傍晚才穿着那身皱巴巴的且带着浓烈烟味的警服,回到了家。
他不再是从前那个莽撞的警校生,在毕业之前,莫里斯就明白了这个世界有些规则是被默许的。
比如“dybaby”,以及点击率位居首页的“dy”网站。
年轻男女们以富有活力的身体与金钱做交易,换来优渥的生活——这样的价值观在当代,居然是人人称颂的。
他徒有一颗燃烧罪恶的决心,却在如此庞然的现实面前被发配到无名之地,再无攀升的希望。
即使再次亲眼见到他人的苦难,莫里斯也无法像之前那样,冲过去救出受害者,将加害者绳之以法。
甚至来说,就算仅仅作为呈给警局的猜测,这本笔记也无法成为指控安塞·洛里斯的证据。
原因很简单,莫里斯从街道负责人口中得知,那栋房子的主人,名为埃弗里·洛里斯。
街道负责人并不认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甚至对这个名字一脸茫然,再加上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当初提供的购房身份证明,似乎都证实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没有来过这里。
连施害者的名字都对不上,如果单单拿出这本笔记,恐怕会被人以为是一起恶作剧。
除此之外,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先生早在七年前就移民了瑞士,很多年都没有消息传回来,这栋房子已经彻底空置。
那位名叫“江雾”的失踪者,或许将随着离开的埃弗里·洛里斯消失,再也无法找回。
7
九个月之后,他的主页突然收到了一条回复信息,莫里斯百无聊赖地点开,眸光一顿。
是当初被他询问江雾的那位女士,似乎修复了当初的手机卡,从上面翻找出了一张照片,于是想到这位跟她聊过江雾的“同学”,兴冲冲的来分享。
[我的丈夫总是对东方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太过瘦小,没什么好看的,好吧,我承认在遇到江之前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不过今天,我总算找到了反驳他的有力证据——哈哈,当初偷拍的江居然能再找到,真的太幸运了!xxxxxxx]
【回复】——[上帝呀!瑞迪安,我太爱你了!我一直为之前没有江的照片感到懊悔,这下终于可以存一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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