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高兴、愉快。赋予孩子名字这个字的父母一定是想让他一辈子都快快乐乐的。
程悦的出生不是快乐的,他是强奸犯罪后的产物。他的童年却不愧对他的名字,妈妈很爱他,虽然流着罪恶的血,可是他的妈妈还是怀着复杂万分的心情迎接了一个新的小小的生命。
妈妈父母早亡,早早就成了社会上的打工妹,几年过去也没存下些钱去让她有能力能喂饱第二张嘴。但他的妈妈就像坚韧的小草,没有一把野火能烧尽她对生活的期望。
于是女人早出晚归,她像个陀螺一样不停地转,所有空闲时间都被工作填满,一刻不停歇去赚钱。什么钱她都不嫌:保姆、发传单、洗碗工、收废品……什么钱她都能赚:缝纫工、去工地搬水泥、困窘极了就乞讨。
程悦还牙牙学语的时候女人就把他绑在身上带着他四处奔波,婴儿日益增长的重量压弯了她的腰。程悦有记忆以来妈妈的腰就从来没有直起来过,她不停的对着各路各色的人点头哈腰;但是她的脊梁从没有断过,她毫无畏惧地给摸她屁股的老男人耳光,潇洒辞职去找下一份工作。
程悦还不是西区的程哥的时候,他穿着全是补丁的衣服,他吃着垃圾桶翻来的食物,他住着遮不住风雨的铁板房,他有着爱他的妈妈。
衣服上的破洞是妈妈为他打好补丁,偶尔的肉腥是妈妈偷偷藏下的客人吃剩的,狭小的房屋是妈妈一砖一瓦搭起来的。
程悦是个容易知足的人,他很幸福,他很满足。
天有不测风云,许是老天看不下去女人再受人间的苦厄,便决定早早引她前往极乐世界,可却偏偏留下了她最爱的孩子。
程悦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妈妈压抑着的咳嗽声、喉咙里喷涌而出的鲜血和日渐消瘦的脸颊。但是现实真的太现实了,钱,他们没有钱,光是吃饱就难如登天,光是活
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哪来闲钱再去医病呢?
所以女人被痨病带走了,只留下一具冷冰冰的身体和一个趴在上面哭得撕心裂肺的男孩。妈妈老早就告诉过程悦,生活是艰难的,所以他知道这是他无法逃避的命运,所以他憎恨贫穷,恨这贫与富的差距。
后面,男孩儿的生父找上了门。男人位高权重,愿意不要名分跟着他的女人一抓一大把,底下孩子有不少。可肉就这么大一块,人一多自然是不够分的,何况男人的每个孩子都完好无损地继承了父亲的贪得无厌,谁都妄想一口全部吃下。
夺嫡的过程血腥不已,可每个人都被最后的叱咤风云的位子给诱地前仆后继、不顾生死,最后都沦落了个不得好死的下场,成为那至高无上西区王座下被钱权诱杀的一具森森白骨。
等到男人终于反应过来之时,最后一个孩子被亲弟弟的情人杀死在了床上。男人早些年被犬马声色掏空了身子,就算脚下一大簇环肥燕瘦,但也是有心无力了。
日子一天天过,男人在一天突然回想起了早些年曾强迫过的一个女人,于是他不抱希望派人去找。
最后的结局是,男人逆光打开了那扇女人和他的儿子住的地方的矮小破烂的门,看着一屋嗡嗡飞舞的苍蝇与床上高度腐烂的尸体,满屋恶臭浸润了处于其中麻木的男孩儿,男人笑得开怀,命令手下把这脏污之地处理了。
于是程悦站在火光中,沉默地看着烈火把妈妈和贫民窟里的程悦烧的一干二净,他的身上还残留着妈妈尸体的腐臭味儿。野火烧了很久很久,直到将属于西区的程悦淬炼出来才熄灭。
程悦跟着男人的手下的一个小混混做事,第一役便是打服在一中梁家那小子带领的乌合之众。
程悦躲在人群最后方,他本以为经历这么多的他可以镇定自若,到底是高估了自己,他害怕地发抖。
突然最前方一阵喧闹,接着斗殴拉开了序幕。程悦胡乱地跟着人冲锋陷阵,他没有丁点儿经验,没两下就被狠狠揍趴在地。
他捂着被揍了好几拳的肚子蜷缩在地上,绝望地看着朝他脑袋敲下来的木棍,闭上了眼。可等了半天也没等来那令人痛不欲生的疼痛,他睁开一只眼,就见刚才还人声鼎沸的混混们如鸟兽散。
程悦赶紧抱紧自己的头,身上被踩了好几下,他几近喘不过气,倏忽间一股大力把他拽离兵荒马乱的人群。
“快跑吧。”程悦被轻轻往前一推,他不敢多待赶紧迈开腿,跑到胡同口那一刻,他受了诱惑猛地回头去看矗立在混乱之中那道挺拔的人影,那人顶上倾泻下来昏黄的灯光照亮了他的脸,那张满是眼泪鼻涕脏兮兮的脸从此成为他午夜梦回的心魔。
那之后程悦发了疯似的去找那日的惊鸿一瞥,翻墙逃课更成了家常便饭,他开始学会低下头借助那个男人手下的力量去搜梁济的据点。程悦一个一个的找过去,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家鱼龙混杂的酒吧找到了那张令他心悸不已的面孔。
那张魂牵梦绕的脸甫一出现,程悦便失了身体的控制朝其主人奔去。
“这不是什么好地方,”程悦艰难地挤过舞池里群魔乱舞的男男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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