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行哦,做皇帝的心都脏,我大哥心眼实,帝王权术那是半点不通。”纪新知叹了口气:“之前还对皇室忠心耿耿,要不是皇帝连我们都不肯放过,他也不会想到谋反。”
憨批(划掉)只会打仗的老实人,还是当将军最合适,如果他要是遇到了那种听话的废物皇帝,那他大哥就走上巅峰了。
只要后面不搞什么飞鸟尽良弓藏,皇帝太废,忌惮都不会,纪宏义就能一直打下去,至于钱粮,他的人脉网(人才圈)里有人专攻这些方面。
被指认心很脏,适合做皇帝的简学民:“……”
“怪不得,我就说大将军一开始就能想到谁是适合封神的人才。”
“怀县那位想必也是大将军之前遇到的人才吧。”
纪新知点头:“对,还是还没收服那种,好像是人家嫌他之前愚忠,早晚会死,所以选择放弃他这个伯乐。”
当然,这只是那人的心理活动,并未说出来,他是在94给的原剧情里看到的。现在他说出来也没什么,其他人只会觉得他是神仙,所以知道。
不过除了94和纪新知自己,没人知道,这幅身体还是普通人的身体,他眼睛变金色,是靠的明道之瞳。
就是那个他第一个世界向管理局申请,专门检测碎片的道具,结果做出来的功能鸡肋到纪新知大骂管理局都是骗子。
开了就变金,关了就变会原来的眼睛,其他的无风自起了,符箓了,都是商城里买的。
开玩笑,要让这具身体变神仙很贵的好吗?成神有那么简单吗?这本昂贵的盗版封神榜封的神其实也只是伪神。
不过对这个世界来说,确实可以称之为神了。
纪宏义没收回那袋钱:“一点儿银钱罢了,大当家你是位难得的人才,早晚会有鲲鹏展翅的一天,因为这些小事烦忧实在不值。”
他丢过去一颗夜明珠:“俗话说宝剑赠英雄,这颗明珠就送给姑娘,万望姑娘这颗明珠日后能够展现自己的光辉。”
一行四人远去,大当家怔怔地望着那个方向:“二当家,你说我是不是该去从军?”
“不可啊,你始终是个女儿家,前寨主去世的时候曾经让我们好好照顾你,你怎么可以去军队那里与男儿同吃同住,上阵杀敌呢。”
大当家握了握明珠:“我的武功,父亲也曾说过,乃世间一流高手,父亲当年是无奈,最后只有抑郁而终,我不想像父亲那样。”
“二当家,不如我们一起去从军吧。”
“这世道让人活不下去,我们就自己努力,拼出一个太平盛世。”
“你总也不想当一辈子土匪吧。”
跟着大当家的小姑娘嘴快说道:“还是一个失败的土匪。”
“那……”二当家犹豫着:“若是从了军,不是给那大梁昏君做事。”
“我听闻边疆的纪宏义纪大将军被传召回皇城,斩首当日却神秘失踪,不管纪将军死没死,边疆的大军肯定会反。”
“不如我们去那儿吧。”
二当家叹气:“行吧,都听你的,不过黑风寨中二百来号人,想要一起过去这途中的花费可不小。”
大当家举起手中的明珠:“路费就在这儿。”
………………
纪元凯嚎叫:“大哥,你又送出去一颗明珠。”
“一颗明珠罢了,怎能与一位真正的人才比。”
“但是,那些明珠都是我的啊。”
“我好不容易攒了两百多颗明珠,你见一个“人才”就送一颗,我的宝贝都被你送完了。”
纪宏义望天望地,这天真蓝啊,这云也很白。
简学民敲敲纪元凯的肩:“我怎么记得你那些明珠都是从我这儿撒泼打滚要过去的呢。”
纪元凯一顿,满脸堆笑道:“所以说你未来能当皇帝呢,看看,这从小就在帮助那些人才了,多少人怀才不遇,穷困潦倒,都是靠着你的明珠才活了下来。”
“这欠你一条命,不把你打天下都不行。”
纪元凯这话说的没错,原文中简学民能打得天下,还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个,纪宏义与纪家其他人都死了,就剩个纪元凯,纪元凯多聪明啊。
自古乱世好出头,抢地盘的人多了,那些怀才不遇的人自然有两出头的机会,纪元凯可清清楚楚知道他哥用明珠接济了那些人。
一看,诶,那人正在敌对的大军里,还占据了重要位置,纪元凯上去就当年我大哥的恩情你忘了吗?
送你那颗明珠还是我身后的主公的,我们如今打天下也不过是为了给大哥报仇,你不帮忙也就算了,居然还阻拦。
你冷酷无情无理取闹,一套连环套下来,不少重情义的人都临阵倒戈了。
然后靠这儿阴死了不少对手,简学民的势力则越来越大,最后开创新朝。
纪新知对这文的作者叹为观止,为了给主角送金手指,竟然还配了一个爱好是搜罗人才的工具人——纪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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