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稳如泰山,挥舞手中玉笛,那一根银红鞭子如游蛇攀爬而上,与玉笛紧紧缠绕在一起,他顺势一拽,本想把鞭子夺走,岂料明艳璀璨的少女死活不松手。
他又力气极大,很意外地,将银红鞭子与少女一同拽了过来,软玉温香跌进怀抱中。
一男一女相拥,郎才女貌,当真是养眼极了,立即引起周围一片喝彩。
少女雪腮飞红,嗔道:“你长得真好看,我就不怪罪你了。你入赘我家,当我的夫君吧?”
绮情天失笑道:“姑娘,这万万不可!”
少女却说:“难道我堂堂城主的女儿,金枝玉叶,还配不上你吗?”
“啊这……”
……竟是任自闲的女儿,任玲珑!
李剑钝说过,谁娶了城主女儿,就是洛水花城的下一任城主,而厌喜刀恰巧仅由城主保管。
要不是时间仓促,也许真的能……
绮情天犹豫不定时,娇媚照人、灿若锦霞的任玲珑已拉扯着绮情天的衣袖,把他半拖半拽地带回了城主府。
这一幕被许多人瞧见,仅过一夜,龙虎仙门的绮情天要入赘的流言就甚嚣尘上,整座繁花似锦的洛水花城如添喜事,到处喜气洋洋。
绮情天被任玲珑缠得不胜其烦,更气愤的是,任自闲双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与怜贞不分昼夜地双修。
且他二人全然不知廉耻为何物,众目睽睽之下,冰清玉洁的怜贞被剥光了衣衫,一丝不挂地趴在荼蘼花树下,凝脂般的肌肤在日光下润如明珠,珠光莹莹,柳丝般盈盈一握的纤腰乱颤,肥软白臀被顶撞得晶莹透粉,没有一丝一毫的反抗,任由任自闲肏干着。
绮情天看上去温和谦逊,其实暴躁至极,握笛的手指紧了又紧、松了又松,把那对儿臭不要脸的野鸳鸯一巴掌拍死的冲动越来越强烈,已经渐渐压制不住了。
酒足饭饱的绮情天立在繁花灼灼的花墙下沉思,究竟怎样做,才能不露痕迹地靠近厌喜刀,只需近观一眼,他就有各种法子神不知鬼不觉地盗走厌喜刀。
沉思中,一双精悍有力的手臂搂住了他那柔韧紧窄的柳腰,他不耐烦道:
“玲珑,别闹了——”
话一说出口,便察觉出不对。
削薄玉背紧贴在一堵炽热又结实的胸膛上,就在耳畔,英悍骄阳似的气息附上来,一道如蛇噬骨的低吼声阴森森地响起来:
“小情儿——你——说——什——么——”
没有一丝丝犹豫
手中玉笛化作无坚不摧的薄情刀,回身一刀挥下。
不出所料,刀锋被屈指一弹,便飞了出去。绮情天趁机拔腿就跑。
那道阴恻恻的冷笑如影随形地追上来,说:
“你再跑出去一步,我就打折你的双腿!”
“……”
绮情天岂敢不信,只好心如死灰地停下,转身看向来人。
或许是心虚的缘故,短短半月未见,李剑钝看上去更可怕了。
李剑钝靠近一步,绮情天就被逼退一步,即便如此依然强作镇定,清隽秀丽、端庄,君子风骨如琢如磨,面色宠辱不惊,不紧不慢问:
“二十八天未到,你怎会来此?”
实则如惊弓之鸟,惶恐不安至极。
“这要多亏了桃英玉带回去的月见琼花,辅以紫微神卷,百里的伤势恢复极快。”冷峻面目近在眼前,神色如癫如狂,阴沉中透出杀气腾腾的森然,笑里藏刀,竟然比面无表情更加恐怖,“再拖几天,岂不错过了你与玲珑小姐的喜酒?”
“……”
这,算不算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绮情天不服气道:“是她一厢情愿,怎能怪我?”
李剑钝皱眉冷目,桀骜狂放的面孔如笼寒霜,森森瞥了一眼:
“嗯?”
比起握刀,更适合敲棋子的手,指着李剑钝的鼻子,绮情天就差破口大骂。
“你哼什么啊!你一来就兴师问罪,我何错之有?”
“你敢说,百里被薄情刀刺伤,没你的错?”
绮情天狡辩:“别忘了,当时我的薄情刀被你拿走了!至于怎么跑到武阳真人的手里,武阳真人又为何要杀百里飘踪,你不该来问我,你去问他。”
可惜啊,绮情天心思快,手起刀落就杀了武阳真人灭口,死无对证。
可李剑钝是谁,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剑神,面色暴躁狂怒,似裹挟着熊熊欲火。
绮情天一眼就看出他想做什么,素净如白瓷的面容微微泛青,慌张道:“不不——我没错——”
退到花墙下退无可退,惊落殷红雪白的飞花,身陷在花墙与李剑钝之间,他又惊又骇,就见李剑钝大步上前,捏住他尖削雪白的下巴,粗粝手指摩挲着柔软嘴唇,露出赤裸裸的狎昵之意。
“不知错!不悔改!”
李剑钝欺身咬住花瓣似的薄唇,衣襟被蛮力扯开。
雪白衣衫如层层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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