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城。
近郊半山腰,一大片地都是唐家的,庄园百年前就在这,从里到外布满历史的痕迹。
赶上雨夜,有电闪雷鸣的衬托,就是座鬼宅。
不过唐家开宴时例外。
就像今天,赴宴的那些豪车打着大灯,亮在雨雾里,晕得像宫灯似的。
鬼宅一下子变成了皇宫。
沈厌就在“皇宫”里,宾客陆续进门时,他正被皮带勒着脖子,随着身后人的撞击,一声大一声小的呻吟。
唐家太大了,三楼最里间的动静,连这层楼都传不出去。
床单上湿乎乎的,黏黏腻腻。黑丝绒的校服外套一半耷拉在地毯上,另一半被他的膝盖蹂躏变了型。
在一阵平缓的颠簸里,他吃力抻长着胳膊,试图把校服从身下扯开,明天还要穿的。
可随之而来是不断的贯穿,脖子上的束缚让他缺氧,窒息,手指还是蜷缩起来。
该先扯开皮带才对……
银杏叶铺陈满地,被雨水冲刷,被闪电点亮。尽头的房间里不堪入目,一阵纾解的低吼后,沈厌终于瘫倒在床上。
一场酣战结束,唐弃抽离出来,欣赏着那具身体上新旧交叠的鞭痕,十分满意。
柔软的黑发洇湿卷曲,遮遮掩掩,露出沈厌稚气未脱的脸。纯净的天使,面带潮红,表面看不出任何损伤,但疼痛早渗进了每个毛细孔。
他没有反抗,因为没用,这种事已是家常便饭了。
备受宠爱的唐氏三公子,随母姓,叫沈厌。常年被自己二哥侵犯,究其原因,只因为他是个养子。
他就是个玩意儿,他二哥的玩意儿。
短暂的失焦,沈厌的头皮一紧,被猛地扯了起来,身体毫无支撑的向后仰去。堆上去的布料回落,整条脊椎像一张弓,在宽松的上衣里被拉弯。
“今天老爷子大寿,你最好乖一点,要是宴会上出什么岔子,我就换个地方干你。”
唐弃衬衫大敞,俯身凑在他耳边警告,说完咬在耳垂上。像抓了幼鼠的猫,舌尖抵着细腻的皮肉,剐蹭一层看不到的绒毛。
换个地方,就是去唐弃在市区的别墅。
沈厌去过,十五岁那年。
被唐弃关了一个星期,灌了三次药,回来以后就听话了。
他不记得别墅有多大,只知道地下一层是娱乐厅。除了酒吧泳池,台球案和健身器械,墙上暗格里还有折磨他的“刑具”。
唐弃拍拍他的脸,把人扔回去,提上裤子走了。
卧室的吊灯泛着暖光,给裸露的皮肤涂了层蜂蜜。
沈厌就像一张用脏的废纸,坠在大床上,唯一的知觉就是疼,从两条腿间传来的,撕裂的疼。
他死死盯着紧闭的房门,覆着水光眸子笼上一层阴影,无论多少次,唐弃都会让他痛不欲生,但他却只能攥着床单撒狠。
再熬一年,就一年。
等高三结束,就能上大学了。
离开燕城,离开唐家,唐弃就再也不能对他为所欲为。
沈厌从床上挣扎起来,拿着校服外套进了浴室,狠命的搓洗着袖口,黑色丝绒被揉得破败不堪。
那上面沾染着肮脏。
有唐弃的,还有他的,交杂在一块,令人作呕……
此刻楼下已经热闹起来,优扬的交响乐,中式的古董家具,杂糅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宾客们珠光宝气,谈笑风生,并不会因此觉得违和。
毕竟,单是墙边一个不起眼的条案,都得一个多亿。
今天唐家老爷子的七十大寿,除了商界巨头顾、唐、陆三家的人,还有不少商场精英和达官显贵。
多是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的,比如燕城财政办公室主任,银监会副书记,教科委主任秘书……
有燕城的,也有地方的。
能来的,开几个小时车也会冒雨赶来,不方便露面的,礼也必定送到了。
沈厌匆匆洗了澡,换上得体的衣服从房间出来。
下到二层时,还是止住了脚步。
唐弃正站在天井栏杆前,旁边站着陌生的男人。
两人背对着楼梯口,没有发现驻足的少年。
男人身形修长,双腿笔直,宽肩窄腰,是完美的倒三角身材。那身不菲的长款黑西装,把比例衬的刚刚好。
唐弃端着高脚杯,随意地摇晃着,一手搭在男人的肩上,十分热络。
“楼哥什么时候回来的?还回英国吗?”
“回来些日子了。”
男人声音低沉生硬,显然没有唐弃那么热情,只是侧了侧身,就让搭在肩上的手臂滑了下去。
楼哥?
沈厌远远地看着,脑海里不断搜索,寻不出这个人的样貌。
他八岁被领养,这九年一直过着光鲜的日子。像个真正的富家子,上着最贵的学校,吃着许多人一辈子吃不起的美食。
像今天这样的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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