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辰心有余悸,对司机先生后知后觉的关切询问没有直接表示对他车技的嫌弃。
除了脖子上的一台照相机,他只带着一个不大的行李箱,里面只装了几套换洗衣物还有一点点生活用品外加一个录音笔,最重的东西就是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虽然揣了手机但是林辰决定如无必要不接电话。
一起连环杀人案让林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这次连苏凤子给他送饭都选择视而不见。直到苏老先生亲自出马,才成功让林辰走出了房间。
老爷子敲了敲门,没人应答,于是直接推门进屋。林辰坐在地上,身旁散落着各色大部头书籍。他也像林辰一样直接在地上坐下,把一个高脚杯塞进林辰怀里:“喝掉。”
林辰缓缓转过头,放下他那本剖析人类道德的书本,轻轻拈起那只酒杯。里面棕黑色的液体不断冒着气泡,冲到液面上然后爆裂开。他抿了一口,口腔的温度让碳酸迅速分解,本是无机物的二氧化碳神奇地让人觉得生机勃勃。林辰于是大口喝起来,很快干掉了一杯。这时林辰才注意到,盛夏将至,窗外有蝉鸣声声。
老爷子端着另一只酒杯,见林辰喝完看向自己,又把自己那杯给林辰倒了一半,跟林辰碰了碰杯,在清脆的一声“叮”后自己很满足地小口小口抿着快乐水。林辰再次喝完,静静地看着他。他也不说话,只享受着自己那小半杯可乐。终于喝完,他放下高脚杯,拍了拍林辰的肩膀:“辰辰啊,替我去趟草原吧。”
林辰不解地看他,问为什么。他记得从前老爷子曾眉飞色舞地跟他讲过自己的峥嵘岁月,其中有一段就是在草原上的经历。
“没办法啊,该认怂就得认怂,我老头子年纪大了不好逞强,你就替我去吧,多拍几张照片,我想换电脑壁纸了。”老爷子一看就是早有准备,不容拒绝地把相机塞他怀里,高兴地宣布:“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
所以他就来了。
当然,老爷子并不真的是想要让他多拍几张照片当电脑锁屏,真正的想法还是让他出个远门散散心而已。
老爷子让他放心去,甚至说有什么事情让苏凤子接手。反正这个案子已经告一段落,警队也不是没他不可,所以他把年假休了,一路北上。
以林辰多年来的经验,跟团游是非常愚蠢的,所以他也没报团,就一路随缘走,反正钱带得挺够。
这一路平平无奇,最有趣的经历算是在一个小车站,在林辰去厕所的时候有人想偷他那个手提包,结果被旁边一个青年抓了个现行。等林辰回来的时候,那个青年抓着他絮絮叨叨地讲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一个人出门在外行李就要随身带好啊bbbb……
这碎嘴劲儿像极了他的某位师弟,林辰已经很久没听到这样的絮叨了,颇有耐心地没打断他。在青年讲到锁行李的三大妙招时,一辆火车进了站。青年立刻住嘴,对林辰道了声抱歉,朝涌下来的人流走去。林辰看到青年扑到一个看起来非常优雅成熟的男性身上身上,也被那人抱了个满怀。他们脸上洋溢的快乐让林辰嘴角也忍不住上扬。他朝青年挥挥手,带着这样的高兴上了火车。
走到一个靠近草原的县城的时候,他偶遇了一位大叔和一位少年。大叔看起来是当地人,而少年却白白净净,是汉族人的面相,一口普通话也很标准。林辰上前问路,听到他是要去草原散心后,就住在那里的大叔热情地邀请他去自己家。
大叔叫白银,是“富足”的意思。正如他的名字,他应该属于挺有钱的人家,这次出门是为了采买些物资。少年其实并不是大叔的亲戚之类,只是寄住在大叔家的客人,自告奋勇说要帮大叔开回程,大叔拗不过只好答应了他。
林辰觉得大叔应该挺后悔的。他不停地在说小王开慢一点。
被称为小王的少年自我介绍是叫王朝,一个急刹把林辰乱七八糟想他会不会有义兄弟叫马汉的思绪打断。林辰被惯性摁在安全带上,又被重重摔回座椅。大叔先他一步慌乱地问发生了什么,王朝指着窗外,表情很不可思议。
林辰顺着王朝手指的方向向窗外看去。夕阳远远地快要落下,四野红彤彤一片。不算太远的地方立着一匹马,马上坐着一个人。
那人也看见了他们,打马过来。林辰眯起眼,在那人越来越近间,看见那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人。蒙古马生得矮小,更显得他高大。他身穿一席蓝色蒙古袍,头戴配套蒙古帽,脚蹬一对蒙古皮靴。打马的姿势很潇洒,没有半分生疏或故作姿态;下马的动作也很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他站到了地上,林辰发现,他一直觉得是个人穿都不会很好看的蒙古族传统服饰,居然也可以这么好看。
他宽肩窄腰,即便穿着蒙古族宽大的袍子里也能看出身材很好;虽然并不能看见,但林辰总觉得在那双宽松的皮靴里裹着一双匀称修长的小腿。
隔着老远,林辰就觉得这人长得真的很英俊,正正好好长在他审美上。等那人近了,他更觉得惊艳。他眼窝很深,那双眼睛碧绿色,比他脚下绵延着的草原颜色更深也更清澈,当然也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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