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去找你,我会找到你的”
路边的枯树枝也在风里凌乱地摇晃着,昏暗的路灯下裹得严严实实的人一步一步地远去,走出这满是记忆和思念的老巷子。
刘墓的眼泪也留不住他,但是没关系,因为人间常有朝暮,山海自将相逢。
五十六岁的刘朝患上了阿尔兹海默症,他变得比和以前还不爱说话了,总是一个人发呆。
某一天刘墓从公司回家,发现刘朝又不在房间里,他也不着急,换上刚脱下来的皮鞋就往家门外巷子口走。
走出玄关的时候,他顺手拽下了挂在衣架上的白围巾。
他们在刘朝确诊后,搬回了从小生活的那个房子,因为刘朝迷糊的时候总是和刘墓念叨。
每一次刘朝不见了,都是在巷口那个便利店门口蹲着,把自己缩成一个蘑菇,和几十年以前一样。
像孢子被风吹散了,游荡了很多很多年,又被吹回了出生地,来年在这里长出来小小的新蘑菇。
还没走出巷子,刘墓远远的就看见了便利店门口蹲着的那个黑乎乎的影子。
他慢条斯理走到刘朝的面前,像一个老绅士,穿着体面的西装,外面还套一件挺阔的黑色大衣,光洁的皮鞋碰刘朝的拖鞋,轻轻踩他赤裸的脚趾。
刘朝就慢吞吞地抬起头,那双眼睛还和年轻的时候一样干净清澈,没有被时间磨去光泽。
他已经不认识刘墓了,就安安静静地望着刘墓,也不出声。
刘墓叫他的名字:“刘朝。”
刘朝没反应,他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了。
他只是拽着刘墓笔挺的西装裤腿,试图把刘墓挨在他脚趾上的皮鞋挪开。
刘墓把脚收回了:“你怎么又来这里了?”
刘朝看他几秒钟,慢吞吞的开口:“我、在、等我、弟弟他、去、里面、买东西了”
刘朝不多和眼前的陌生人讲话,他说完就挪开了视线,专心盯着便利店门口。
便利店里黑乎乎的,什么也没有了,现在是一个废弃的商铺,因为城市新的建设规划,这个旧巷子马上就要拆除了,他们过几天也要离开了。
但是刘朝不懂,他只是很认真地盯着这扇永远不会再打开的玻璃门,在等着十几岁的刘墓从那里出来。
凉风灌进了他毛茸茸的睡衣里,吹得衣服膨起来,他迟钝地把睡衣压紧贴在身体上,头发又被吹得散乱糊住了眼睛。
刘墓不和刘朝争辩自己的身份,抬脚往巷子的转角走,走到刘朝看不见的地方。
便利店的锁很早之前就被他拆掉了,反正也是个无人问津的破旧商铺,拆掉之后也没有被人发现、重新锁上。
他拉开布满灰尘的玻璃门,尽量触碰之前蹭干净的地方,手上也依旧沾上了门把手上的泥灰,搓起来涩涩的。
他的手掌下意识往自己的衣服上蹭,潜意识里还记得外套是要给人看见的,专门把手伸到了外套里。
白衬衫上蹭出来一个黑乎乎的印子,他才反应过来,站在空荡幽暗的商铺里愣了两秒,失笑出声。
赚大钱装矜贵了这么几十年,到头来本质还是穷巷子里的浑小子,只是如今不穷了,真真释怀了最怨天尤人的那十几年。
他认真整理了自己的衣着,像见初恋的青涩小子,刻意对着玻璃上映出来的不太清晰的影子,捯饬了下自己本就一丝不苟的头发。
然后他走向刘朝蹲着的那一面,略显紧张地吸了一口气,推开了那扇尘封已久的玻璃门。
墙角在塑料垃圾掩埋下的感应器感应到了开门的动静,电子音轻快的响起,声音因为缺电变得低弱,伴随着沙沙的电流声。
“欢迎光临——”
还是以前那个最便宜的感应器,无论是有人进来还是从里面出去都只会播报一句“欢迎光临”。
面前那扇门张开的角度一点点扩大,刘朝的眼睛也一点点变亮了。
刘墓从玻璃门里走出来,脚步沉稳,面容温和。
他一步步向刘朝走近,刘朝的脸随着他的靠近仰起来,迟缓地眨了眨眼睛。
刘墓弯下腰,熟练地把手里的围巾套在刘朝的脖子上,围起来,裹严实:“我不是说过吗,以后每一次出门都要记得戴,你怎么又忘记了?”
其实现在只是早冬,天气还没有那么冷,并不会把人冻出毛病。
再冷一点刘墓就不会去公司了,他要在家里照看刘朝,因为刘朝早年干了太多体力活,腿脚留下了毛病,到冬天冷的时候,就会从骨头里渗出痛,严重时都下不了床。
“弟弟”刘朝没有回答他,乖乖伸着脖子任他打扮,眼睛弯了弯,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他又忘记了刚刚在门口被眼前这个男人搭话的片刻,现在从门里出来的,就是他一直在等待的弟弟。
刘墓扶着手臂把人从地上拉起来,刘朝的腿都蹲麻了,站起来的时候哆嗦着往前跌了两步,被刘墓拽紧了。
“等了多久了?”刘墓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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