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那边来了几个领导,那时候差不多……凌晨五六点,病人突然开始发高烧,可能是伤口感染,我得知消息的时候,人已经……已经……”
“什么领导?”
“不知道,这个我真不知道!”
车里安静了几秒,陌生人终于收起枪,邓洪连松了口气,但依旧不敢转头看。他喘了好一会儿,眼睛偷瞄向后视镜,只能看见那人苍白冷峻的下巴,以及黑色衬衫领。
“你……你是那位女警的家属吗?”邓洪连小心问道。
陌生人一动不动,并不回答他的话。
“你刚刚提到,手术前做了常规检查。”
“是……是啊。”邓洪连浑身冒虚汗。
“检查报告现在还能看到吗?”
“能是能……但是医院的保密工作……”
“明天,你把报告带给我,我就帮你解决你儿子的问题。”
那人打开车门。
“我保证,他的那位情人再也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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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ib的犯罪库档案中,大部分职业杀手都有一种固定的杀人手法。不管他们如何精准地谋划犯罪,也不管他们行事多么谨慎,fib的犯罪心理学家们总能归纳演绎出他们的行踪轨迹,最终,犯罪者们还是会乖乖落入法网。
可惜,elisha lee并不在此例。
他的犯罪手法没有规律。地形环境开阔的情况下,他认为狙击枪是安全又高效选择;在近距离的刺杀中,他用起匕首来也是得心应手;又或者,他什么也不需要,单凭一身格斗技巧和蛮力,也能叫对方吃苦头。
他的行为习惯同样令人捉摸不透。有时杀人干脆利落,有时也会折磨受害者很久。一次,他杀害某个黑帮家族的头目,甚至不劳辛苦把人做成肥料撒在后院的大麻田里,直到几个月后周围的农民说,那里的大麻长得又壮又好,尸体的下落才得以揭晓……
有位fib分析师认为elisha lee是个精神分裂者,狂妄自大,存在着自我强迫性的心理失调特征。
事实也确实如此。在费丹强制他接受心理治疗之前,他差不多已经摒弃了胆小自卑的第一人格,而他身体里的其他人格几乎把所有杀人方法都尝试了个遍,并且把开拓创新当成一种乐趣。
所谓创新……
“咔哒”一声。
lee压紧保温杯的盖子金属滑扣,另一只手用玻璃吸管搅拌着玻璃杯里的淡橙色酒液。他脑子里正在谋划着保温杯杀人的可靠性,忽然感觉到有人站到了自己的身后。
“你皮肤好白,是天生的么?”一个醉醺醺的声音说。
lee转过头。昏暗的酒吧灯光中,穿着低胸绿绸裙的女人在对他微笑——酡红的脸颊,迷醉的双眼,晃来晃去的身体——无一处不彰显着女人的体内酒精超标了。
见他不说话,女人扶着他的椅背,更加往前伏身靠近。
“真的好白……”她睁大眼睛近距离盯着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快要走光的事实,“你皮肤好好哦,还有泪痣,长得好好看……我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
lee视线从她的胸口移到脸上。“你也很漂亮,”他说,“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是啊。”女人痴痴笑起来,身子往前一倒,额头贴在他的右脸上,猫似的蹭着他的皮肤,“你怎么来酒吧还带保温杯?好奇怪……”
夜晚的城市酒吧是下班后迷醉的天堂,萨克斯管伴随着慢摇的音乐中,周围的男男女女们都沉浸在自己的娱乐里,没有人注意这个角落。
“保温杯里是红茶,兑在酒里口感不错。”他放下玻璃吸管,右手扶她的腰,不动声色地保持距离,“小姐,你喝醉了,打个电话让家里人来接你吧。”
“讨厌,今天是周末……我叫温梓琪,你呢?”
“李易。”
“哦,哦,李易。”她贴着他的脸点头,“李易,我请你喝酒吧,好不好?”
她踩着高跟鞋往他身前的吧台扑过去,险些崴到脚,对着侍者招手喊:“帅哥,来杯长岛,不对,两杯——他一杯,我一杯。”
lee把挂在椅背上的外套披在温梓琪的肩上,隔绝了工作人员的视线。“换成一杯冰水,谢谢。”他交叉双手说。
酒吧的打工仔很有眼色,在两杯长岛和一杯冰水之间,听从了后者。吧台一圈客人多得很,侍者放好杯子后立刻返回原先位置。
lee喝着自己的酒,一口一口抿着。温梓琪在旁边单手托着脸,直勾勾地欣赏着他的侧颜。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
“你有女朋友吗?”
“有。”
“我猜也是,你女朋友一定很漂亮吧?”
“……”
“喂,李易。”
她伸出一只手指,从侧面描摹他的眉眼,停在鼻梁上,用粉色水亮的指甲戳了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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