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了,烛火又缓缓一根根点亮。烛光阶梯旁边就是窗户,窗户外面是万家流光。黑夜愈黑,地上愈亮。这是冬火白夜。英格尔倚在兰莫尔身边,瞳眸里橘黄色的火光轻轻飘动。他想起小时候,孤儿院经常停电,他们几个孩子喜欢点蜡烛玩,有的看书,有的喜欢剪灯芯,还有的喜欢一动不动盯着烛光看。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中,那一点的烛光只能照亮一小块地方,却那么暖和,那么神秘,那么迷人。长大后日夜明亮的电灯都不如那时昏暗的烛光浪漫。小时的顾疏喜欢用美术刀划开融化滴落柱底的蜡块,再放进焰中,看着它再次融化。蜡融化的时候颜色很清澈,蜡油像泪一样垂下来,凝固,又再次被火融化。他很喜欢那样。 冬之火(2)要去皇室宴会,还有一个重要问题——他不会跳交谊舞。原英格尔是会的,但顾疏不会,这件事又不能和家人商量。他只能去找了对他的社交情况不熟悉的诺梨华,只说自己的舞蹈能力有所生疏。诺梨华作为米地白家培养的养女,社交技能训练得极其娴熟。她成为了英格尔的舞蹈教师兼舞伴。虽然他看了一遍已经将舞蹈动作和步伐都记住了,可身体协调性实在差。练习过程中经常踩到诺梨华的脚。一贯好脾气的诺梨华也忍不住咬牙切齿,捏着他的肩膀说:“公子,您是不是该考虑送我一双难被踩坏的皮鞋或者高跟鞋啊?”英格尔只能尴尬地笑着,赔她一百双也行,他是真不想练这个了。而且,他之后还得穿着贵族礼服去宴会。这一方面自然也是由诺梨华负责,杰森把给他准备的礼服库开了给他们试穿。谁承想,试穿比跳舞还累。他平常在家就不喜欢那些层层叠叠的紧得发慌的贵族服饰,反而更喜欢穿校服。校服的设计是修身的黑底长袖衬衫加黑色长裤。裤脚和袖口用金线绣着纹路,领口有金色挂链,统一的精制腰带,胸口口袋里放着学生通行证。整体设计精简。其实还有一件外套披风,不过他自己不喜欢,就没穿过。这一件件试穿下来,穿衣的流程如果没有侍从帮忙,他自己根本干不来。“来来来!快起来,最后一件!”诺梨华格外兴奋,拽起他。英格尔有气无力道:“放过我,快死了,随便挑一件吧!”最后一件是有些军服风格的紫黑色调的改良礼服,精致而笔挺,一看就不适合弯腰。
他一看,更不想穿了。诺梨华手一挥,三四个侍从应声而上。【我家侍从这么听她的话的吗?】最后一套地效果意外地好,诺梨华只能用惊艳一词来形容这套上身的效果。“太棒了!就这套!”英格尔本身容貌就极佳,和艾利克斯是完全相反类型的俊美,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优雅贵气意外地和军人风格融于一体。再加上眼神中的深邃忧郁,和一头过肩的黑发,给人一种神秘禁欲的美感,是翩翩贵公子的完美模板。“我……”他本来想反驳这个选项,毕竟他最讨厌这种风格,可是一想到如果拒绝了,可能要再试穿两小时,就闭上了嘴。“你说什么?来吧,让我们穿着礼服继续来跳舞吧!”卡莱娜蛮喜欢诺梨华的,还为她特别订制了一件礼服,作为她给儿子选礼服的回礼。穿着勒的慌的礼服跳舞,累人程度更上一层。英格尔到最后瘫在沙发上,扯开领口扣子,魂都飘出去了。“你说你的舞伴是主教大人是吗?她的脚可不能随便踩啊。”诺梨华喝着管家送来的加了柠檬的红茶,“这是什么?味道真不错!”“红茶加柠檬,糖块和蜂蜜。”“倒没见人尝试过把水果放在红茶里面!其他水果也行吗?”“柠檬要去籽,不然会发苦,香草和牛奶味道更配……”英格尔说到一半,忍不住吐槽道:“……你眼睛里是不是只能看到钱啊?”诺梨华骄傲地挺起胸膛:“我是在享受这个过程。”不过多亏了诺梨华,英格尔本人的名下账户的储蓄正在日渐上涨。当然下降的速度也快,因为前期各种资金支出大。而投出的资金至少要到明年才有成果。因为涅卡家太有钱,再加上不太熟悉这个世界的货币体系,英格尔对于钱的升降并没有多少感觉。简单来说,就是麻了。他赚钱和投资的目的,一个是尽可能改善平民生活水平,另一个是为今后战争做准备。“这次你会去么?”“多亏了二公子,我最近的业绩非常不错,父亲大人破例带我去了。”【呵呵,何止非常不错,直接自立门户都绰绰有余了。】如果不是因为需要一个贵族名头进入交际圈,她早就出去自己干了,估计也对其父隐瞒了一些内容。米地白男爵属于那种广撒网少捞鱼的类型,资助的养子女很多,不成器地就丢在一旁,成器的就帮衬他的亲子女继承家业。因此,在漫画中,诺梨华一旦有了自己的产业就立刻脱离了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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