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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1 / 1)

“这是命运!从这一刻开始,你就是我的主人!”艾利克斯的手僵住了,英格尔手边的茶打翻在了地上。继会说话的剑之后,又一个会说话的鹿出现了……… 蒙德(4)【倒v开始】大概一百年前……大秋沙山脉东麓山脚魔兽森林边缘, 一只普通寻常的母鹿。她挺着鼓鼓的肚子,往森林里头走了一段,发现了一片被光芒照耀的奶草草地, 从容地扎进去,大嚼特嚼。但是她没注意到,其中一些奶草根系上粘着细碎如沙的几乎看不见的彩色晶石。但这对口感并不会造成很大影响。3个月后, 母鹿艰难地产下一只崽子, 静静地闭上了眼睛。我从出生起, 就和一般的鹿不太一样。我小的时候曾经尝试去理解和我长得很像的生物。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了它们的脑回路有多单调,甚至连简单的对话都无法进行。除了吃睡就是交合和拉屎, 我并没有觉得这不好,只是鹿的一生除了这些本能反应之外应该还有更崇高的理想和追求。我放弃了和它们沟通, 并痛心疾首地领悟了一个事实,我是一只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鹿。而独一无二注定让我与孤独相伴。我放弃了与鹿群为伍, 躲过了被圈养成畜牧的下场。相比之下,人类很有趣。我在山下巡视的时候,救了一个人类的孩子, 他是我的朋友, 也是教会我说丘涅语的老师。我没有人类的喉舌构造,先天缺陷导致我不可能开口说人话,但我可以用精神与人类这种智慧生物进行沟通。和人类幼崽的交流让我收获了鹿生智慧的第一份启蒙。小杰是个好学的孩子。他好学的最大动力是他想把学校里学到的知识教给我。后来我发现他是个不成熟的老师,但足够真挚热情。而对于在森林里住了50多年没和智慧生物接触的我来说, 他说的一切都足够令我的观念和思想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会成为我的主人的朋友曾说过,幼年时期经历的事情会影响一个人一辈子, 我可以用我自己的经历证明, 对鹿也是如此。我比他更快地学会了丘涅语里动词的七种时态变化,不厌其烦地纠正他的语法错误。他在我的帮助下成了小城里最聪明好学的孩子, 在掌握了基础词汇量后,他拿了一本童话书读给我听。那本书我们俩都非常喜欢,读了一遍又一遍,内容我现在都能倒背如流。(笔者注:为了简略文本,这里不具体阐述。)那时候的童话书是没有插图的,我们读起来却如痴如醉。

后来我知道了,那是学者闲暇时写的英雄王传说。以丘涅历史上一名皇帝为原型,艺术加工所得的故事。讲的是被流放到边境的不受宠的王子,在经历诸多冒险后,重登王座,骑着白马上战场统一国家,开疆拓土,成就霸业的故事。从那时起,我就有了一个梦想。我要成为故事中所描绘的王子最忠诚的伙伴———白马骑士坐下的那匹白马。纵然我不是白马,但我一样可以担任坐骑。故事中王子有许多的朋友,但是只有白马陪伴他走向了终点,白马见证了王子波澜壮阔的一生,他陪伴王子出生入死,苦难与幸福同当,不离不弃。我被白马的精神深深打动。小杰渴望成为王子那样伟大的骑士,尽管他一把竹剑都举不起来。而我想成为白马那样拥有传奇英雄作为主人的伟大坐骑。我岑寂的胸膛,第一次燃起了汹涌的火焰。我第一次感受到了鹿生存在的意义,这一点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变。小杰长大了,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他小的时候也从没有把我拉到村子里给其他人类观赏,因为他知道那只会给我带来一种悲剧的结局。他的陪伴让我单调枯燥的生活一下变得多姿多彩起来。因此,他去世的时候,我流下了这辈子第一滴眼泪。他也哭着对我说,很担心自己走后,谁来陪我。我让他不要担心。人类越来越多了,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缺心眼,不会拿着铁棍抓我,而是和我说说话聊天。我的朋友教了我很多事情。但从我第一位骑士身上,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是生与死。之后二十几年间,我都没再遇到这样的人类。我宽慰自己,这是为了积攒运气,遇到更好的人类。我又过起了被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魔兽追赶,被傻:逼的人类追猎,无所事事的无聊隐居生活。事实上我不憎恨人类和魔兽。那么能生,多几个白痴智障着实正常。也不是所有鹿都能生出我这样的存在的。我还是经常去接触和学习人类文化,但是学的越多,我越发坚定自己理想道路。我确信我会遇到一个宿命的骑士,然后陪他一起改变这个世界。女神回应了我赤诚的祈求。1891年,她将一个骑士送到了我背上。一切都是命运。那一天,我如往常一般在森林里巡视我的领地,但我太久没翻日历,记错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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