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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1 / 3)

“新的幸福?”陆霆霄沉沉的问她:“之前都说的好好的,才回来两天,你就后悔了吗?”

“不是后悔……”

“那是什么?”

沈莞听见男人的声音透着沧桑的破碎感,转过头,对上他深邃的眼睛,看见的也尽是无奈和迷茫。

“我真的有那么不好吗?让你觉得跟我在一起,不能获得幸福?”

“不是。”沈莞摇了摇头,她想表达的是他们之间没有相互喜欢,她都还没有尝过恋爱的滋味儿就这样匆忙结婚,才产生了不甘心的想法。

沈莞看着他的冰块脸,知道就算跟他说出来,他多半也听不懂。

既然已经这样……

“好吧,刚才那些话就当我没说,天不早了,睡觉吧。”沈莞说完,就翻身躺了回去。

陆霆霄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见她没有再哭,才回到小床。

……

次日,沈莞起床后,陆霆霄的小床已经空了下来。

齐莹照旧起来做了饭,沈莞跟陆明雪吃完了,也继续出门收鸡蛋。

日子一天天过去,盛夏的暑热散去,在金秋十月,刮起了一股国庆风潮。

人人都在追潮,人人都争先恐后,事事都先干了再说。中庸之道像是香蕉皮一样被随手丢掉,人人都在跟着感觉走。唯一的戒律,用白云在万里长空写着:禁止落伍。

1985年,是最早一批企业家们,争先恐后出头的年代。

沈莞跟陆明雪整整收了一个月鸡蛋,钱包一天天都在变鼓。这天,姑嫂二人一起结伴去邮局存钱,沈莞拿着存折,见上面的四位数从一打头,变成了二打头,心里越来越踏实。

“嫂子,我这里还剩下十六块钱,晚上咱们买只鸡回家,让妈炖了吃咋样?”

陆明雪每天跟她风吹日晒的,非但没有见瘦,还因为体力劳动饭量上涨,吃胖了好几斤,从前瘦得凹陷下去的双颊,变成饱满的苹果肌,一笑起来,嘴角的两颗酒窝,与陆霆霄十分相似。

“一整只鸡骨头占分量,咱们买两个大鸡腿,再买一些鸡胗,小蓁爱吃。”

沈莞心情极好,说话时眼睛不自觉笑成了月牙。

陆明雪听她还惦记着陆霆蓁,心里有点儿小吃醋。

“他一不出钱二不出力,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敢挑三拣四!”

“他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一点才能长高,而且他每天学习也并不比干活轻松,脑力劳动也是劳动。”

沈莞说到这里,不禁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明雪,你有没有考虑过,回到学校去读书?”

陆霆霄的父亲去世后,齐莹带着三个孩子生活艰难,作为长子的陆霆霄首先选择了停学,加入了生产队。

他与齐莹两个人供两个学生,倒也能养家糊口。直到,有天陆霆蓁突发阑尾炎,需要进城做手术,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一下陷入难关。

陆霆蓁做手术的钱,刚好是齐莹给陆明雪准备初二要交的学费。

为了给弟弟救命,陆明雪提出辍学。

一开始自然遭到齐莹跟陆霆霄都反对,但是意志坚定的她,用拒绝上学的方法,让齐莹跟陆霆霄妥协了。

陆明雪就这样放弃了她的学业,而据沈莞所知,陆家的三个孩子,在学习上都非常有天赋,陆明雪在辍学的前一天,还获得校长的全校表扬。

“我还是不回去了。”陆明雪突然安静下来,神态中不免透着遗憾:“跟我同龄的人都开始念高中,我就算回去重读,也撵不上了。”

“你不能这么想。”沈莞停下来,专注地看着她说:“你以为一个人经历的学习时期,只有短短的几年?从大学毕业,才是一生学习的开始,而人的一生能够学到什么程度,走得多远,学校教育就是你的储备基础。”

“我已经准备去高中复读了,明雪,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进步?”沈莞是那种走一步,规划十步的人。

从她来到这里,一点点的破解身边的麻烦跟变故,让手里的筹码多起来,都是她擅长规划,明确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应该去做什么。

沈莞告知陆明雪的消息,就像是一根小火柴,点亮了她心中枯萎的一团野草。

从她辍学起,从来没有人问过她,要不要回到学校去读书。

改变后的沈莞,是第一个,给她激励,让她看得见未来的人!

“嫂子,你决定了好吗?要回学校?”陆明雪一向没有主心骨,辍学是她这些年来,唯一独自做的决定。

所以,她下意识问:“你跟我哥,商量过了吗?”

“我为啥要跟他商量?”沈莞笑着,两颗莹润的眼眸是那样清明,“人生是我自己的,别说他只是我丈夫,就连我父母,都不能成为让我停止进步的理由。”

“可是……如果我哥不答应呢?”陆明雪着急的问。

沈莞同她会心一笑:“其实你心里也知道,他会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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