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顾临奚忽然觉得,或许今天可以继续破例一次。
他用开瓶器开了两瓶酒的瓶盖,主动举起一瓶,对方恒安说:“干杯,方警官。就……敬明天吧。”
敬漫漫长夜终有日光熹微。
“敬明天。”方恒安一饮而尽。
顾临奚忽然笑了:“方警官,有件事如果我说错了你不要笑话——我觉得你好像不太知道怎么称呼我。除了直接叫嫌疑人。”
方恒安拧眉看着他,半晌叫了句:“林工?”?
这听起来简直就在叫工地上的包工头,无意间还帮他升了职。顾临奚一下子就被喉口的酒呛到了。
方恒安推过去一杯温水,慢慢地说:“因为你的名字,和一位已逝的人太像了,我实在叫不出口。”
顾临奚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他其实多多少少猜到了方恒安叫不出林熹两个字,可能和自己本名的谐音有点关系。
但顾临奚自觉师生三年加起来的情谊可能还抵不住今晚这顿酒,还以为有的人只是不太适应和死者重名的活人,觉得别扭。
然而,方恒安说这话的神情太郑重,让顾临奚的那番猜测显得轻浮起来。
顾临奚下意识地说:“抱歉。”
但因为“死者”估计就是他自己,所以道歉完觉得更奇怪了,只好口称赔罪来喝酒掩饰。
方恒安也喝了口酒:“其实也过去半年了。是我自己放不下。”
这下顾临奚很确定这个人是自己了,但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从胸口蔓延开来。
他决定绕过这个话题,于是玩笑说:“其实你也可以喊我的字。”
方恒安果然被这个与时俱进的新时代民工吸引了注意力。
“这个‘字’是我小时候家里长辈从论语中取得,只是除了长辈外,很少人知道。”顾临奚半真半假地说。
“叫什么?”方恒安问。
“熹。”
“哪个字?”
“就是喜下面四个点的那个字啊。”顾临奚大笑:“谁说名和字不能是同一个字呢?”
方恒安:“……”
顾临奚想了想,火上添了把油:“方警官,那你要不索性叫我熹哥吧。”
虽然男性互相称哥是常见叫法。但是顾临奚现在用的相貌看着最多也就23岁,让方恒安叫他哥实在是占足了便宜。
方恒安面无表情:“熹哥。”
顾临奚:“……”
然后,他又笑了起来,灌了自己一大口酒。
“熹”的确是他的字,他那老古董似的外公非按照古人走这一套,仿佛这就能把世上的祝福都加诸其身。
现在想起来,仿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只是听方恒安这么称呼时,他忽然有种别样的感觉。
顾临奚虽然自觉是个没有底线的垃圾,但是有些事情又是刻在骨子里绝对不会碰,甚至会感到生理性厌恶的。
比如,当方恒安以前叫他“顾老师”的时候,这个人在他眼里就是一本毕业论文。
既然是本论文,那外貌、身材、性情都会被大脑自动屏蔽。
顾临奚非常厌恶特定环境下掺杂着权利纠葛的所谓亲密关系。
但是此刻,这个人沙哑低沉地叫着他的名字,身上那些有趣或者诱人的东西都复苏了似的,顾临奚脑海中闪过刚才的情景。
——方恒安咬起绷带时,脖颈上的筋骨有力地凸起,喉结轻微滚动的样子。
顾临奚眯起眼睛喝了口酒,忽然觉得这本论文在毕业后活了过来——成了个聪明、有趣,甚至还和他旗鼓相当、惺惺相惜的男人。
方恒安不记得那天晚上喝了多少酒了。
那两瓶啤酒很快就见了底,开始还搭着烧烤吃,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方恒安自带一种随时终结话题的气息。
但不知为何,他每次无言以对导致冷场的时候,这个叫林熹的青年反而似乎觉得很有意思。
这时他们就会默契地安静一会,吃两个串,饮一口酒。顾临奚会再突然跳跃到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新话题,直到新话题也死在方恒安手中。
方恒安又喝完了手里的一瓶酒,从座位边上捞的时候才发现刚才上的几瓶又喝完了。
棚子里的人都走的七七八八了,现在已经是深夜了,更深露重,有了些许凉意。
他却仿佛沉在一个梦境般的温柔乡,酒精短暂地把他从噩梦般的现实捞了出去,极其放松和舒适。
这是他听到顾临奚死讯后,第一次这么放松。
“方警官,你醉了吗?”顾临奚问。
方恒安看着他:“为什么这么问?”他没有说自己没醉,因为他觉得,只有醉鬼才会这么说。
顾临奚晃了晃空了的玻璃杯,说:“因为你盯着我看了很久。成年人除了辩论和说服……还有恋爱的情况下,不会这么长久地注视另一个人。所以我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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