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听,尤其适合我回老家开三个多小时车的时候听, 有种怀念和雀跃的感觉。”
“确实, 其实单听这首歌还是很好听的, 歌手选的也很好, 嗓子很神奇有一股想跑调但好险就是没跑成的感觉2333, 我女朋友坐我边上,每次歌手起高音的时候她就紧张得要掐我大腿, 生怕歌手跑调……”
“可惜这首歌是接在摇滚《记住我》之后的, 这个排序就很惨,我要是现场观众估计还停留在上一首歌的印象里出不来呢,这首歌估计投票上面会比较惨淡一点。”、
“那我觉得你非要比, 我更喜欢《记住我》, 那首歌确实这个第五首打不过。”
“打不过打不过, 人家那是王炸,一生只要听一次就够了,我们老五主打一个常驻日常车载音乐曲库[滑稽]都不在一个赛道上好不好!”
事实证明当创作者用心的时候,有耳朵的观众都是懂得欣赏的。
第七首歌很神奇,是一首儿歌,创作人本人的理由是,他认为人生就是一个循环。
“当我在这个尽头死去的那一刻,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一个新的我应该出生!”到这里,观众们都觉得是个能接受的观点,毕竟确实在生死观这件事情上,不少人都和这位创作者秉持着同样的观点,九月的爸妈也是这个观点,他们纷纷在那里点头。
点着点着,创作人又说了:“所以我觉得,大概在这个我举行葬礼的时候,那个我应该已经出院了,和我新的妈妈在月子中心呢。”
“既然这个主题是问我在自己葬礼的时候听到的歌,那我觉得,那个时候的我如果很巧合的来参加这个时候的我的葬礼,我那个年纪,大概也就听听儿歌?”
这个思维逻辑真的是……
爸妈这个头有点点不下去了。
所以第七首歌是一首儿歌,一首礼赞世界上多了一个新生命的儿歌,里面出现了很多小动物和植物,基本就是“小兔子竖起了耳朵,它看到了你,向你表示欢迎”这类很简单的歌词。
在电视前的九月也直到看后采的时候才恍然大悟这首歌原来表达的是这么个意思——
他们这群观众现场的时候一度以为这首歌描绘的是死了之后来自冥界的动物植物来接他的景象,他们脑补了一下画面,还觉得这写歌的人品味奇奇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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