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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 2)

《路人光环掉落以后》作者:言知许【完结】

文案:

【正文第三人称】

我穿进了一本豪门真假少爷的书中。

书中的主角受是个万人迷,陆家高高在上的小少爷,但他真实的身份是个孤儿,后续会有真少爷出现,然后作死,被主角受哐哐打脸。

幸运的是,我和这些麻烦完全不沾边,我是书里没有任何存在感的路人甲。

善良单纯的主角受、阳光开朗的攻二是我的大学同学,为爱偏执成狂的攻三是我的大学舍友,轻狂随性的攻四后来成了我的游戏玩伴。

至于书中的攻一,他是我上辈子的好友,他和我一样是穿书者。

原书中,所有攻都会喜欢上主角受。

游走在各种修罗场中间,我平淡地过渡剧情,同时偶尔对原有的不公正现象进行格外更正。

某天,这样的平淡被掀翻了。

攻二的生日宴会上,本该是攻一、攻二的修罗场,但攻二并没有向主角受表白,而是给我送了礼物说希望能成为我的挚友,且本该中药的攻二安然无事,反而是攻一,我的好友不幸中招。

好友那天有点情绪失常,拉住了想要去找攻二的我,似乎是求助。

好兄弟之间也会互相帮忙,我说服了自己。

第二天舍友攻三看见我脖颈上的红痕,笑意不达眼底,问我:“哥昨晚和谁在一起?”

直男攻二看着那道红痕,频频走神,声音有点低落:“你、你有别的喜欢的人了吗?”

闲散浪荡的贵公子攻四把我拦在门口,语气很淡,“真有本事,这次又是谁?”

我:“???”

细细想来所有的不对劲都是从那天开始变化的。

因为在那之后不久。

原本该走青梅竹马路线喜欢主角受的恐同攻二说他有点喜欢我。

原本为爱偏执的舍友说他对我有好感。

轻狂张扬的攻四问我能不能交往。

至于我的好友,攻一,他说他喜欢我很久了。

事情开始脱离我的掌控了。

书中的万人迷主角受疯了一样的厌恶我,说我抢走了他的一切。

巧合的是,我原来还披了个不知道的马甲。

我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书里本该被哐哐打脸的真少爷,那个结局惨淡的小男配。

真少爷本该愚笨无知、粗俗低下,被所有人厌弃。

但我不一样。

上辈子我凭借一己之力创建了商业帝国,这辈子在科研领域创造了医疗神话,颜值过关,性格老少皆爱,爱好广泛,社交技能满点。

这么看来,我应该是复仇归来手握金手指的龙傲天。

【阅读提示】

主受视角,万人迷设定,cp是谢知聿

入v后每日零点日更,有事会请假

最后~感谢喜欢和支持o3o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娱乐圈 穿书 爽文 团宠 万人迷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屿霁;谢知聿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奇怪,他们怎么都喜欢我

立意:不断突破自己的极限

路人甲

夏季多雨,天气阴晴不定,转瞬的功夫,天空中便积攒了厚重的一层乌云,隐隐有倾盆之势。

校内的小道上行走的人也少了些。

林屿霁刚从自习室回来,还算走运的是,他赶在下雨前抵达了寝室。

他走的急,进门时气息仍未完全平复,鼻息有点紊乱,天生冷白的皮肤敷上了一层薄红,唇瓣轻抿,带了一点克制的调控,明明匆忙,却也看上去十分从容。

舍友方骆往外一探:“林哥回来了啊,外边好像要下雨了,你等会还出去吗?”

最近这一个月的时间林屿霁因为接了个兼职,每天非常准点的出门,拿定时闹钟来形容他也不为过。

林屿霁放下包,翻出里面的伞,不出方骆所料,答道:“要出去。”

今天天气预报说可能暴雨。

方骆看了眼他那把有些破旧的伞,又道:“我的伞大点,今天雨估计会下很大,你要不拿我的出去,秦洋的也在,你拿他的也行。”

秦洋人不在宿舍,方骆平时不会碰他的东西,林屿霁需要的时候例外。

林屿霁从未隐瞒过自己的家境,宿舍里都知道他还担负着妹妹的学费。

他的东西一向简单朴素,一个背包用了三年,上课书本买的是二手,从来不够买什么学长学姐复习资料,手头有的题册都是买二手书的时候人家顺便送他的。

但是学霸终究还是学霸。

哪怕只拿一支笔,照样大学三年,年年第一,各类竞赛奖项不断,教授心头宝,学渣眼中钉。

林屿霁婉拒了他的好意:“不用,我马上就回来了。”

他看了眼时间,也没有过多寒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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