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这是一个台风过后初秋的夜晚。空气中散发着白日阳光的燥热,郁闷闷地,一如桑缇米的心情。她手中拿着一张喜帖,开着车沿途寻找那家“新天地”餐厅。不久后,她终于看见那个印有贝壳商标的斗大招牌,遂依指示把车停进了餐厅专属的停车场。才刚走进餐厅大门,她一眼就看见方彩华与她的新郎官董建平的婚纱照,大咧咧地摆在入口处中间。方彩华甜美地依偎在董建平怀里,她的笑容无庸置疑是幸福的,却也深深刺进了桑缇米的内心深处。突然间,她有一股想痛哭一场的冲动。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活在深切的自责中,没有再爱过任何人。而今,彩华终于要结婚了,她是不是该从过去的恶梦中苏醒?然而,她人生中最精华的部分已过了大半——一个二十八岁的女人。她看不见自己未来的幸福在哪里。走进婚筵会场,礼金台前坐了几个完全不相识的人。桑缇米把事先准备好,上头写有“新婚志庆”四个字的红包袋放在桌上,随手签了名;招待人员朝她微笑点了点头,并且客气地说了声谢谢。她开始寻找熟悉的影子。那群大学时代的死党先发现了她的身影,热情地向她挥手。桑缇米扬起一抹淡淡的笑容,向他们走了过去。她在卓慧君身旁坐下,一一向其他同学及他们的伴侣打过招呼。让她一时无法适应的是,她看见了几个同学所生的小孩子,亮着晶灿灿的眼眸好奇地盯着她瞧。她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从前那票“不识愁滋味”的小女生们,转眼间大多有了自己的婚姻及下一代。只有她,这么多年来仍一路孤单走来。男人和婚姻对她而言,仿佛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时间真的过了那么久了吗?或者该说别人的时间过得比她快许多,而她的心仍停留在某个阶段,永远追不上其他人的脚步。“小米,我们以为这次可以看见你的另一半。”一个跟她并不算非常熟的同学说。桑缇米在校时一直是个很风光的人物,她曾经是系学会里的干部,而且一做就做了两年,从大二上学期做到大三结束,所以系上大多数人都认识她。当然,还有另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她长得非常漂亮。桑缇米有一张粉雕玉琢的脸孔,美得叫人眩目,身高适中且玲珑有致,举手投足间更有一种自然散发的风华。只是,除了大一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恋情外,从来没听说她再交过男朋友;就算现在已到了适婚年龄,她仍是孤家寡人一个。她们都觉得桑缇米眼光太高了,错过了许多好男人,机会是不会重来的,不知道她还在等什么样的男人。就连大学时代那三个结拜姐妹,也都常常劝她不要太过挑剔。只是桑缇米不急,她依然飘然地过着一个人来去的自由生活,不受任何情感的约束。但事实上真是这样吗?如果是这样,也许她会真的很快乐吧!“你看看彩华,她都能从伤痛中走出来,你为什么还不为自己的未来打算打算?”四个姐妹之一的卓慧君顺着之前的话题说。桑缇米的心顿时被她的话狠狠刺了一下。卓慧君也即将在年底和相恋四年的男友结婚,她一直都知道桑缇米没认真交过一个男朋友,包括毕业后这几年。“我们今天是来吃彩华的喜酒,而不是来讨论我要不要结婚的问题吧?”桑缇米受不了地翻了个白眼。“就是因为来吃喜酒,所以我们才更要劝你放弃你所谓的单身主义。你不觉得有个人来爱也不错吗?”身为四个姐妹中最小,却也是最早结婚的沈瑾也加入劝说的行列。今天的新娘子方彩华是老大,卓慧君是老二,桑缇米是老三,最小的沈瑾结婚两年,现在已经有一个一岁半的小女娃,不过今天她没把她带出来。小娃儿平常都是给婆婆带的,她仍是一个快乐的上班族。其他三姐妹今天都是成双成对的,只有桑缇米一人落单,自然就成为大家的目光焦点。“好男人都让你们挑光了,我哪里还有什么机会。”桑缇米懒懒地说。大家都听得出那是她一贯的推托之词,反正她就是有千百种理由拒绝男人、拒绝婚姻。男人对她而言,好似千万年前的大型巨兽一般,避之惟恐不及。言谈之间,新娘子在幸福的结婚进行曲中,由英挺的新郎官牵着走进了婚筵会场。方彩华身着一袭象牙白滚荷叶边精致的白纱礼服,衬托出她高雅出众的气质,轻易地攫住了所有目光的焦点。不同于桑缇米的现代美,方彩华美得古典,尤其是那双摄人魂魄的丹凤眼,总是带点迷蒙地看着周遭的人事,好迷人。方彩华在现场来宾激烈的掌声中落座,大大方方地向身边的亲友们颔首微笑。桑缇米远远地看着她,不可思议地,方彩华竟也看见了她,微微的笑意飘来,让桑缇米内心莫名打了个寒颤。经过这么多年了,桑缇米依然怕见到她,她总是需要花好大的心力才能潇洒自若地出现在方彩华面前。彩华是大姐,自有她的威仪,她一向又对桑缇米疼爱有加,可是桑缇米就是无法坦然地在她面前抬起头来。从前在学校,桑缇米无所遁逃地必须面对她,毕业后她却逃也似地飞到美国念了两年研究所,让她得以稍稍喘口气,不必再面对方彩华。回国后,她和方彩华没见过几次面,不是她刻意逃开,而是大家都忙。她只是断断续续从卓慧君口中得知她交了一个男朋友,而且有意思打算结婚。至此,她对方彩华的歉疚才稍稍褪去,她多么希望她能过得幸福快乐至于她自己是否真正快乐,那都不重要了。“以前我们这群人就属缇米最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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