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死刑。
本来这确实没左庆元什么事。但依照燕朝的律法,这种大案子,死刑,一般都要将卷宗呈交刑部审核。
如果刑部觉得没有问题,便会审批下去,那便此案成立,该行刑的行刑,该杀头的杀头。
如果刑部觉得此案有疑点,那么就不会通过,会将卷宗打回,让重新审案。
谭小玲父亲这件案子,本就是伪造的口供,疑点重重,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问题。
偏偏这个卷宗递交到刑部之后,刑部竟然通过了。
谭小玲当年才十三岁,孤苦伶仃,去喊冤也没有门路,根本不知道如何洗刷父亲的冤屈。
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父亲被人砍了头,拼了命却根本阻止不了。那一幕深深的印在她的脑海之中,一直挥之不去,成为她这一生最深的噩梦。
她不怕死的去拦了扬州知府的轿子,要为父亲报仇。可当年的她根本不会武功,轻而易举的就被知府的属下给制住了。
她说要去告他,扬州知府亲口告诉她,告也没有用,这个案子,是刑部尚书大人亲自批下来的,是经过刑部审核的,刑部觉得他父亲是凶手,所以告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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