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千里奔波而来,出身小门小派,只待在襄阳大较得一个好名次,既长见识,又可能拜入武当,即便是路途遥远,所费盘缠不少,咬咬牙也觉得值得。
“我也不求甚名次,”程雪时笑道,“只要是在襄阳大较上见识见识别人的拳脚功法,开开眼界,也值得了。”他说完,又漫不经心般问道:“你呢,亚离?”
“我?”少年身后背着那柄锈迹斑斑的铁剑——为了五个卤肉包子换来的剑,他却并不引以为耻,还带着婴儿肥的脸上只有一股不知天高地厚的神气,“我自然是要争第一的!”
“第一?”程雪时先是看了看他的剑,又似乎想笑,但忍住了,“嗯……也好。”
“怎么?你不喜欢第一?”王亚离忽然回过头来,阳光在他眼中映出浅浅的琥珀色,在那琥珀色的深处,一瞬间流露出一种近乎偏执的专注,“如果我练剑不做第一,练剑还有什么意思?练剑太苦啦,程雪时!”
程雪时脸上现出困惑的神色。
“你练剑,不是因为喜欢剑么?”
“我喜欢啊!”王亚离理所应当道,脸上的表情就像是解释一加一等于二一样,“越喜欢的事情,就越苦!练了没有进益,便觉得苦;练了打不过师父,更觉得苦!你若喜欢一件东西,怎甘心在这件事上屈居人下?”
“我……我却是没有想过这些的。”程雪时说。
“你为什么不想?”
程雪时似乎被他问得烦了,那时候他还没有被磨出现在这么不露声色的好脾气,只不耐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武林中多少剑术高手,钻研勤勉一生,不过中流而已!你再喜欢,焉知自己能做佼佼者?”
王亚离歪了歪脑袋。于是他头顶那顶不合时令的貂皮帽也跟着歪了一歪。
程雪时忽而又住了嘴,半晌讪讪道:“嗯……这只是我一家之言,你不必放在心上。……睡一会儿吧!明早我们还要赶路呢,再过两天,我们就到襄阳了。”
这场“名次”之争草草结束。不出二日,他们到了襄阳。
比试的顺序需要抽签决定,当程雪时举着自己的签满处找寻王亚离时,王亚离终于打着哈欠出现了。
“我从小就运气不好。”他丧眉耷眼地说,把手中的签展开了给程雪时看,原本有不少人抽到轮空,只需要打三场或四场,但他倒好,第一轮就要打满五场。
程雪时打开了自己的签——他居然是运气极好的那一批,只需要三场全胜,就能进入下一轮了。
“你的剑……”程雪时看了看王亚离身后背着的锈剑,略略思索,才说,“我只要打三场就下来了,你若撑到剩下两场,我便来找你。”
“找我?”
“傻子!找你送剑啊。我这柄剑虽说也不是什么好剑,”他想起家中四处借钱为他打了这柄剑、凑齐了盘缠,咬牙道,“借给你用就是了!”
“没关系。”王亚离忽而一笑,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齿,“说不定,只要我这把剑就够了。”
程雪时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你别逞强”的担忧神色,但是他没有当真太久——因着王亚离言出必行。
在他竭尽全力胜过三场之后,汗也未消,气也没有喘匀,便急吼吼地赶到场地的东南角擂台——那是王亚离倒数第二场比试所在之处。
那处已经有人了。
人甚至太多了。
和他的擂台的寥落对比鲜明,这处擂台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人群——这次大较,除了武当派,还有其他名门大派、武林高手前来观赛,人声鼎沸之中,他隐约听到一阵又一阵的叫好声——
“王亚离!”他的声音在这其中,简直就像一点雨滴落入大海,无法惊起一点波澜,于是他挤过重重人潮,不知道被踩了多少脚,又踩了别人多少脚,这才满头大汗地挤到台前——
那叫好声原是冲着王亚离的,那个刚刚被淹没在人声鼎沸之中的名字,将会在今日就传遍武林。
“你还没有讲到你要问我的问题。”刘尔逊道。
“很快了。”王得意道,“我有没有和你说过,其实我有个师父?”
关于王亚离的师父,江湖上只有人说,是武当掌门石鹤,但没有人说,王亚离的师父,其实是关外一个皱皱巴巴的小老头儿。
事情的开始原本很俗套,一个退隐江湖的老酒鬼,捡到一个来路不明、顺流飘来的孩子,开春时分,那孩子在河流中冻得皮肤死白,他用残雪搓开了他的体温,直到他能够嘹亮地嚎哭起来。
为了养这个孩子,小老头儿戒了酒。
秋天的时候,孩子还没被他养死,小老头儿突然想起这孩子还没有取名字,他望着满树黄澄澄的鸭梨,突然转过头,吧嗒着他的水烟,对襁褓之中瞪着眼直勾勾望着他的剑的小孩儿说:“想不出来你叫什么,叫鸭梨算了。”
孩子没哭,他就当孩子没有意见。
草率地被叫做鸭梨的小孩从没站稳的时候就开始拿剑,老头儿的剑是他的拐棍儿,几次差点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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