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水淌个干净。
直到他哭累了,又陷入昏睡中,剑灵才缓缓直起身子,凝视着他的容颜。
“对不起,欢欢。”
“我会让你自由的。”
……
这一次,厌清欢又进入了那个梦境。
小狐因为一时恻隐之心,把昏迷的人族孤儿带回家安置。
可谁知那人族小孩犹如一匹孤狼,浑身长着尖刺,凶戾又冷漠。在发现自己身处陌生环境的时候,他甚至一口反咬在小狐手上,逼他放自己离开。
小狐说,你伤的太重了,我放你出去你就会死。
人族小孩回想起至亲之人丑恶的嘴脸和那落在身上的三十杖棍刑,他松开牙齿,恶狠狠地威胁小狐,说你看到我这对眼睛没?我是天煞孤星降世,我家人都被我害死完了。你要是不想死,就滚远点。
但小狐只是很难过地看着他,摇了摇头,把汤药碗往他嘴边凑。
人族小孩和他对峙了几秒,忽然鼻尖一酸,实在是忍不住了,转身蒙着头大哭。
从那天起,小狐每天多了一个任务,就是喂养人族小崽子。
自从他被少主纳入房中,有了自己的独立宅院。只要小崽子不乱跑惹麻烦,基本上没狐能够发现他私养人族。
厌清欢逐渐把生活重心放在了养孩子身上,他担心崽子肉体凡胎吃不惯狐族食物,天天给他开小灶煮饭吃;他去凡间溜达看到别人家孩子都上了私塾,于是自己买了一堆书回来教小崽子识文断字;少主赏赐他的灵绸珠宝,他都亲自开工,为小孩做了几身好看的衣裳;就连小孩的名字,也是他想出来的。
灵逍。
灵动,逍遥。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狐逐渐觉得,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压抑了,他救了小孩,小孩也在救他。
但厌清欢不知道,他所受的各种冷眼全都落入了小灵逍眼里。
对于小灵逍来说,欢欢在这里生活得并不快乐,旁人总是奚落他,嘲笑他,一切都是因为他是“少主”淫荡的宠妾。
每次只要有一个叫“厌伏洲”的人要过来,他就会被欢欢提前藏起来,抹去各种气味。变成见不得光的隐形存在。他问欢欢这个人是谁,欢欢总是避而不答,眼神落寞又温柔。
于是,向来听话的他终于叛逆一次,窥见了厌清欢和厌伏洲激烈的床事。
他从未见过如此娇艳的欢欢。被另一个高挑俊美的少年骑在身下,烂熟的小穴不断吞吃着进进出出的硕大阳根。
他脸上带着迷醉的红晕,随着少年一下又一下的顶撞,发出断断续续的呻吟。
小灵逍心慌意乱地逃回床上,一晚上脑子里挥之不去的都是厌清欢的影子。
自那天起,小灵逍对救世主的感情变质了。他开始有意无意地打听厌伏洲的消息,得知对方和厌清欢的关系后,他并未偃旗息鼓,反而更加激发了他的斗志。
他相信厌清欢不是那种和别人随便私通的坏狐狸,他不喜欢这个对厌清欢恶意满满的地方,他讨厌包括厌伏洲在内的所有人。
他想,总有一天,他要带欢欢离开这个鬼地方。
人族小孩生长的速度很快。不过短短七八年时间,灵逍就抽条成了一名英俊的少年郎。
他在第一次遗精的夜晚,把自己热烈的心意告知了厌清欢。本以为会收到拒绝和打击,没想到对方只是红了红脸,说他长大了。
小狐看着灵逍俊挺的眉眼和忐忑的神情,总是不断回想起曾经的自己。
他非常能理解对方的感受,就像当年的那只小狐狸一样,死心塌地爱上了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
可这么些年过去,他活得跟行尸走肉一样,浑浑噩噩,受尽冷眼。厌伏洲身边仍是莺燕无数,从未在意过他。他也心知自己身份低贱,不敢奢求太多。
直到灵逍带着满腔赤忱,对他示爱,问他想不想离开这个地方。
他想不想呢?
小狐没有明确拒绝这份爱意,也没有完全肯定它。他深知自己难以拔出漩涡泥泞,却仍是忍不住触碰年轻鲜活的温暖。
那天晚上,他们在桃花树下秉烛夜谈。
厌清欢说,要是能离开狐族,他想去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就像书中描写的桃花源,溪水潺潺,鸟语花香。他住在一间小宅子里,不大,但是五脏俱全。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还可以养上只小动物,时不时去人间赶个集。
灵逍在旁边静静听着,眸中盈盈,像倾落的月光。
接下来的日子里,小狐终于找到了一个能够诉说心事的人。他把自己这么多年受的委屈一股脑都告诉了少年,就像在做最后的诀别。
小狐有时候会在夜里默默垂泪,因为他要把灵逍送去人间修仙了。
灵逍天生就是好根骨,不可能一辈子留在自己身边。他这个人已经烂透了,但灵逍不一样,他得为他的未来做打算。
厌清欢担心他没有趁手的武器,便以自身精血为引,亲自锻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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