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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下意识看向袁政,等着对方反驳。

前户部尚书,现工部尚书袁政抬了抬眼皮,半点没吭声。

老皇帝反应过来:这人调任了。

也就是说,他现在可以随便支配内库和国库了!

老皇帝顿时激动起来。

“咳咳,我们国内如今有多少矿场?此前都是将朝廷无力开采的矿场让民间承买,现在也应当归于朝廷了?”

搞钱搞钱!

许多官员都看向袁尚书。

这是他之前搞出来的政策。

因为大多数开国皇帝治下,国力还没起来,很多地方属于有心无力。

比如矿场,朝廷暂无过多人力去开发,袁尚书就建议把它承包给民间,等矿挖出后,官府抽取其中百分之二十,并且拥有优先购买权,其余的均归业主所有。

而且,官方发现矿场后,便开展买扑——也就是公开竞标拍卖,想获得矿场开发权的人,先缴纳三百贯定金,然后任由其叫价,价高者得。没有拍到的,可以退定金。但是付了定金不叫价的,定金不退,还有处罚。

袁尚书安安静静地站在原地,好像老皇帝说的政策和他无关。

那、那就……

百官迟疑着:“可以一试。”

现在开国三十五年了,又有倭岛的矿支撑,如今国库也丰裕了,应该问题不大吧?

老皇帝:“关于朝廷接下来的行动,你们有什么想法?正好可以趁此时说一说。”

——老板大方给经费了!!!

各个部门精神一震,立刻就有十几个官员不约而同站了出来。

金部司郎中:“陛下!每年发舶时节,市舶司若能设宴犒劳一番蕃商、海商,所需费用不满二百余贯,却可带动更多的蕃商来大夏贸易。也能激励海商出海。”

老皇帝:“才二百余贯,准了!”

金部司郎中:“谢陛下!”

工部侍郎:“陛下!如今京师居不易,可否在官地上建官屋,供与百姓居住——屋子可以破漏一些,但每间屋子每个月只收租金五百文,以显陛下仁慈。”

建屋子又得拨出一笔钱。

老皇帝:“行!既然是利民之举,这个也准了!”

百官:“!!!”

芜湖!!!

那我们继续啦!

作者有话说:

老皇帝激动自己能管钱这段

我闺蜜说:老皇帝看起来像妻管严被管了一辈子然后老婆死了()

我: (⊙o⊙)

后来,她看完整章

她:我错了,这明明是一群熊孩子死了妈

我:哈哈哈哈哈哈哈——

以及,如果国家有技能树,老朱肯定是狂点农业那一类的。

有大臣让他开银场,他:“银场之弊,利于官者少,损于民者多,不可开。”

然后。

你以为报产量就行了嘛,没有的事。

广平府吏王允道说:“磁州临水镇地产铁,元时尝于此置铁冶都提举司,总辖沙窝等八冶,炉丁万五千,户岁收铁百余万斤,请如旧置炉冶铁。”

老朱表示:“今各冶铁数尚多,军需不乏,而民生业已定,若复设此,必重扰之,是又欲驱万五千家于铁冶之中也。”然后,将王允道“杖之,流海外”

()

所以,导致我一直怀疑,穿越者跟他说倭国那边有银矿,他真的会愿意攻打吗()

在明王朝统治早期,明廷规定用粮食来呈交土地税,全国税额总说接近2950万石。在理论上,2950万石永远是最高限额。在整个明王朝统治时期,都不应该突破此限额。基本税率经常下降,很少上升。

在2950万石中,有1200万石由地方政府支配,作为官俸、行政费、抚恤金和养老金之类、赈济费、官府学校费和地方粮仓储存费。另外800万石,主要在政府花费

——《中华族群的进化》

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米麦共四百余万石

——《明史》

给民间承包矿场,参考宋朝:

即许雇募人工采打,或召人户开采,应一行用度以至灯油之类,并许召保借支官钱应副,候烹采到宝货,先行还官外,余充课利

——《宋会要辑稿》

诸处新坑有用官钱令坑户开发去处,若至矿宝浩瀚,还纳官钱了当外,有矿宝,除填纳,不问多少,并系元管开发新坑户卖钱入己,显属侥幸。今相度诸路坑场,如有坑户系用官钱开发坑垄,若遇矿宝,除填纳官钱了当外,有剩钱分给施行

——《续资治通鉴长编》

(顺便,大宋除了承包矿场,还承包了盐井、盐场、酒坊、醋坊、茶园、茶场、矾场、坑冶、河渡、集中屠宰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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