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和书生,是一对好兄弟,好到可以穿一条裤子,好到可以为对方上刀山下火海。一个热情豪迈,武艺高超,一个文弱俊朗,足智多谋,二人相伴闯荡多年,在江湖上是出了名的情谊深厚。
可是有一天,他们吵架了,这一架吵的是十天半个月,到现在都没有见到他们同时出现在一个地方。
天知道平时两人好到就和夫妻似的,形影不离,如胶似漆,那书生日日夜夜恨不得挂在对方身上,某不知名合欢宗弟子吐槽道。
再一细探之下,无非是为了女人,原来是大侠和书生二人在山贼手中救下一名女子,那名女子见书生面容俊朗当即便以身相许。按照惯例二人都会回绝掉,可坏就坏在这女子样貌倾国倾城,大侠一见钟情,但被救女子只心仪于书生,于是就变成了现在这幅样子。
吃瓜群众里有人就感慨道,“这女人呐,可真是红颜祸水,平日里关系再好的兄弟遇到女人也会大打出手,连这对儿都着了道。”
以合欢宗为首女弟子多的门派里面的人就不爽了,怒骂道,“男人管不好裤裆就怪起女人,难不成命根子长脑子里去了,怪天怪地怪女人,就不怪怪自己,没有出息的东西。”
怼的那人张口结舌,恼羞成怒想要动手结果被压着打就是题外话了。
但事情经过真的是这样吗?风评受害者大侠有话要说。
他仅仅是救了人家,并没有见色起意,也并没有要与兄弟相争。那日他与书生共同救了女子,见人家对自己兄弟芳心暗许,又见二人长得如此相配,夜宿客栈时便自觉给他们留下空间。结果一夜过后,那女子消失就罢了,好友却不肯见自己。他追到哪里,对方就从哪里离开,久而久之,江湖上都传起离奇的谣言。
“我实在是冤枉至极啊!”大侠边喝酒边向好友诉苦,酒过三巡后就趴在桌子上念着书生的小字,属实是被伤透了心。不像是被朋友绝交,倒像是情人分手。
就有好友乘机提议,“你不如从此与那书生断绝来往。”他早就看不惯书生假模假样文绉绉的样子,感觉对方平时笑眯眯的其实一肚子坏水,平日关系好的时候他不敢煞风景,现在终于可以爽爽快快说人家坏话。
不料坏话还没说出嘴,就被大侠义正词严地打断,“我与他多年兄弟,肝胆相照,他什么人我知根知底,希望你不要再说破坏我们兄弟情谊的话了。”
那人本就是急性子的人,被说得如此难听便面红耳赤,拍案怒道,“兄弟,兄弟,你们还难不成在一起一辈子。天天粘在一起,知道的是兄弟,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夫妻!”
大侠当即就要撸起袖子和对方干起来,酒劲上头,摇头晃脑地嚷着,“兄弟就是兄弟呀。。。兄弟是不可以变成妻子的。不要小看我们之间的友谊啊!”
场面闹哄哄一度非常失控,啪得一下,门开了。从外面走进另外一个话题中心人物——书生。
全场瞬间安静,同大侠一起喝酒的好友们大多是热情豪迈的人,讲实话,虽然共处这么多年,他们和书生还是搞不好关系,见到书生就和鸡见到狐狸。
显然大侠心里没有那么多负担,他两眼泪汪汪地搂住书生,“梓梓啊书生小名,你到底去哪里了啊!我好久没有见到你了!我好想你啊!”最后一句话是对着他耳旁说的,惹得书生耳朵红红的。
书生本就是白皮子脸薄,脸一红看得清楚,他推着大侠想保持一定距离,轻咳两声,“你先站好。”
众人目移,心里默念:我没看见,我没看见,还嘀咕着,真是奇了怪了,这二人许久不见怎么位置倒还置换了,反倒是大侠扒着书生不放了。
大侠就老老实实听从书生的话,人高马大地往那一站,气势倒增不少,其实醉的不行晕浮浮,手抓着书生衣摆,生怕对方跑掉。
书生:可爱,像小狗。
当然表面上书生不动声色,用扇子遮住自己掩不住翘起地嘴角,恢复往日气定神闲的样子,他微微鞠躬,双手拱起,“我同阿蒙大侠小字有话要讲,就先离开了。酒钱在下已经付过,希望各位玩得痛快。”
一个个安静如鸡的好友们瞬间喜形于色,纷纷点头同意。
大侠就拽着书生衣角亦步亦趋的回到之前落住的客栈,期间想要偷袭抱住书生,都被对方一一躲过。
他看着往日亲密无间的好友如今避自己如洪水猛兽,不由得悲从中来,泪水就不禁在眼眶打转,心里已经开始想象二人分开的凄楚境地。
书生一关门就看到面前的人眼眶通红,长叹一声,“阿蒙,我命不久矣。”
这话就如晴天霹雳,酒也醒了大半,大侠泪水控制不住地流下来,他踉踉跄跄地走到书生跟前,“怎、怎么会!”
他双手搭在对方肩上,眼底尽是悲痛,“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不第一时间和我讲,我们不是好兄弟吗?”
哪料大侠的手刚放在书生身上,书生就如同受惊的兔子往床榻缩,面色潮红双目紧闭,感觉忍耐着巨大的痛苦,他汗水涔涔喘着粗气,“阿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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